取水浮船招标公告
取水浮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取水浮船询比公告
一、项目名称:取水浮船 |
二、项目编号:****************0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取水工程取水浮船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机电设备、自控、仪表及其附属设备等(包含船体、船上建筑、船体固定、船上配电间配电设备、安全救生等全套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工艺调试及试运行(报价含工艺调试部分)、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的提供、责任期内对浮船的运行的指导和维修及合同要求的其它服务。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包含所需设备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及保险、卸货、主体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资料、工具、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工作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机电设备、自控、仪表及其附属设备等(包含船体、船上建筑、船体固定、船上配电间配电设备、安全救生等全套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工艺调试及试运行(报价含工艺调试部分)、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的提供、责任期内对浮船的运行的指导和维修及合同要求的其它服务。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达到向电厂满负荷供水要求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南部县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投标人(或制造商)需具备《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许可证》(三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1个连续运行1年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采购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31号中节能建设201室 |
十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方式: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时00分 |
(二)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招标人自行开标 |
十七、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95 |
十九、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联系人:杨淼 | |
电话:***-********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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