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学-广告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中学-广告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机公司-青海中学项目-广告材料二次采购--询价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明志中学建设项目

广告材料二次采购报价邀请书

(招标编号:CNCEHMC-WZ-询2021-02)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明志中学建设项目(招标编号:CNCEHMC-WZ-询2021-0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现进行广告材料二次采购询价。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明志中学是西宁市第一私立高级中学新校区,该项目位于海东市平安区河湟新区龙湾路与高铁北路交汇十字路口西北角,总占地面积40297.80㎡(60.5亩),总建筑面积:42442.5㎡,总投资1.5亿元,其中建设资金1.16亿元,建筑费用2733.1元/㎡。拟建场地建筑物有1#教学楼、多功能教室、5#男生宿舍、4#女生宿舍、3#教师公寓楼、食堂、2#风雨操场、门卫、300米标准运动场、主席台等附属设施,建筑物均为单层或多层建筑,竣工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本次询价内容为广告材料二次采购。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接收中化工程集团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采购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采购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5.2.3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1月13日15时00分至2021年01月18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海东市明志中学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南大街支行

开户帐号:********956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式:线上投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18日上午10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并进行线上报价,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操作见门户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4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10时30分,澄清联系人:王加虎。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按月结算或分期支付

支付条件:每月的20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结算完成后,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或者工程结束后未出现任何问题 30日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付款:转账或中化工程集团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加虎

联系电话:138*****355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2日


件一、报价邀请书附表

招标编号:CNCEHMC-WZ-询2021-02

标段(包)名称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履约地点

采购文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1

喷绘

5m*3m

86

明志中学建设项目部

0

0


2

钢结构架子

5m*3m

86

3

喷绘

3m*1.5m

180

4

写真

1.2m*2.4m

120

5

不锈钢宣传栏

3m*2.6m

40

6

安全标示牌

40m*60cm

1200

7

彩旗

90*120cm

1800

合 计







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 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每月的20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结算完成后,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或者工程结束后未出现任何问题 30日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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