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校园零星修缮协议施工单位选择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浙大城市学院校园零星修缮协议施工单位选择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标题]>begin浙大城市学院校园零星修缮协议施工单位选择项目采购招标公告<$[标题]>end | ||
| ||
<$[信息内容]>begin 浙大城市学院作为采购机构,就“校园零星修缮协议施工单位选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01。 2.项目名称:校园协议修缮单位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遴选4家校园零星修缮改造协议施工单位,其中南、北校区楼宇土建装饰各1家、校区水电维修保障1家、校区市政园林绿化1家。具体: (1)实施范围:浙大城市学院校园内零星修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零星修缮总金额:南校区楼宇土建装饰约120万元/年、北校区楼宇土建装饰约120万元/年、校区市政园林绿化约120万元/年,校区水电维修保障约80万元/年。 (2)服务期限及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修缮改造协议单位应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校区水电维修保障协议单位应是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资质五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市政工程修缮改造协议单位应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安全许可条件: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校区水电维修保障协议单位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建造师注册章; (4)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5)有从事高校修缮工程施工经历,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有自己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并能确保在商定的时间内调动人员、机械设备完成零星修缮施工任务。 ▲其中校区水电维修保障:(1)水电抢修响应时间15分钟到场,普通维修响应时间半小时到场;(2)学校大型会议安排抢修人员值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条所有资料开标时须带原件核对。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2日(工作时间 8:00-11:30, 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提供电子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费用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帐号:****************81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 14: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6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日 14: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6室。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浙大城市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潘老师,电子邮箱:panxn@zucc.edu.cn。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 浙大城市学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