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入围公告

2021年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入围公告

项目名称:2021年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入围公告

入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委托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的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采用入围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自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采购相关项目仅接受本次通过入围申请人参加。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入围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用入围审查的服务类别(仅能选取任一标段的入围申请)

标段

服务类别

预审标段

备注

1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上设备)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上设备)

/

2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以下设备)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以下设备)

/

3

配电箱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下设备)

配电箱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下设备)

/

2.2 采用入围审查的招标服务详细描述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上设备)服务清单

序号

类型

服务内容

单位

备注

1

辅助制造

具体辅助制造内容,由入围后确定

1、含相关运输服务。

2、满足10kV及以上配电柜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生产工艺要求,入围后根据具体项目明确。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以下设备)服务清单

序号

类型

服务内容

单位

备注

1

辅助制造

具体辅助制造内容,由入围后确定

1、含相关运输服务。

2、满足10kV以下配电柜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生产工艺要求,入围后根据具体项目明确。

配电箱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下设备)服务清单

序号

类型

服务内容

单位

备注

1

辅助制造

具体辅助制造内容,由入围后确定

1、含相关运输服务。

2、满足10kV及以下配电箱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生产工艺要求,入围后根据具体项目明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评估入围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提供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入围辅助制造服务须满足通用入围要求和资质业绩要求,任一要求无法满足,则将被否决入围。申请人仅能选取任一标段的入围申请。

3.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提供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及产品检测能力。

2)辅助制造综合配电箱生产配电柜(10kV及以上设备)/配电柜(10kV以下设备)/配电箱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下设备)等任意一类设备的制造、安装等服务。

3)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并将检验试验报告放于应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4)申请人须单独书面承诺在中选后对每一批次产品(壳体、铜母排、二次线缆、重要元器件、辅材等)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并对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检验工作予以配合,否则作为无效应答。

5)申请入围辅助制造中包含的产品(壳体、铜母排、二次线缆、重要元器件、辅材等)在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各分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被发现存在以铝代铜、以旧代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失信、欺诈行为,且被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资格。如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及材料、元器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本次入围供应商不允许将项目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9)招标人有权在入围结果公布后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资质能力核实,一经发现与申请资料不符或不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10)在入围结果有效期内,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1)申请服务标段1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0万元;

申请服务标段2注册资金大于等于800万元;

申请服务标段3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

12)不接受联合体入围申请。

13)不接受代理商入围申请。

申请人默认同意并接受招标人拟定的《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详见附件1)内所有条款。如违反《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条款的约定,招标人视严重程度,有权取消入围资格。如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申请人须依法设立且生产3年以上,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开关电气成套设备或控制设备的生产。

2)申请服务标段1,要求近3年内具有全国10kV及以上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业绩(包含但不限于: 中置式开关柜/中压环网柜/箱式开关站/箱式变电站)总量平均500台/年;

申请服务标段2,要求近3年内具有浙江省内所属企业,10kV以下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业绩(包含但不限于:低压配电柜GGD/GCK/GCS/MNS/BLOCKSET等)总量平均200台/年;

申请服务标段3,要求近3年内具有杭州市内所属企业,10kV及以下配电箱辅助制造服务业绩(包含但不限于:动力箱/电缆分线箱/表箱)总量平均500台/年;

制造服务业绩表(近3年)后附业绩支撑材料

序号

型号规格

数量(台)

用户单位

用户联系人

用户联系人电话

投运时间

备注

1








2








3








4








合计(必填)








3)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服务人员配置清单

序号

职称(工种)

数量

发证机关

备注

1

中级工




2

高级工




3

技师




4

试验人员




5

其他




主要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厂 家

备注

1

铜排加工机




2

其它工具设备(数控折弯机、数控冲床、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等)




3

其它试验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模拟试验台等)




4

液压机(生产SMC表箱必备)




5

其它




4)具有相应设备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或检测报告。并将型式试验或检测报告放于应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4.审核标准

4.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将三年累计平均值满足相应标段要求的为合格申请人,未将业绩求和或未提供支撑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3)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服务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c)与非最终用户(负责所供服务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

d)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4.2生产、试验设备及服务人员配置审核标准

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以及人员各项证书复印件。

5.审查办法:

1)申请服务标段1、标段2、标段3入围供应商各限额35家。

(1)如报名申请人数量≥35家,则以符合入围资格要求且综合评审得分前35名的申请人入围。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商务资信文件进行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估工作小组依据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供应商入围名单,若两家及以上应答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应答人注册资金高者优先,注册资金相同的,则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2)如报名申请人数量〈35家,则以符合入围资格的申请人实际数量入围。

2)任意标段申请人数量〈3家,该标段重新组织入围。

6.入围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 招标代理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格式),招标文件工本费:300.00元(账号同保证金缴存账号)。

注:请将报名的标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手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将在报名截止当日发送至所有投标人邮箱。

6.2本次入围文件(电子文件)售后不退。入围文件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入围文件的项目编号,确保入围文件费在入围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6.3关于入围文件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潜在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不接受个人交款)。财务人员(联系电话****-********)。

(2)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

银行帐号:****************0264

汇款摘要:HDKH3-200****(内容:标书费)

(3)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58号小三楼101室。

发票领取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7.入围申请文件的递交

7.1入围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所有入围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7.2本次入围工作采用集中评审形式。请申请人注意按规定的递交地址和时间递交申请文件。

入围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杭州市民权路16号二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188*****580173*****576

7.3报名参加入围的申请人需制作一套完整的申请文件。入围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入围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7.5供应商入围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入围申请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7.6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如:申请文件部分内容模糊不清等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及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58号201室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173*****576188*****580

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10.其他事项

10.1支撑证明材料清单要求(如需要):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股权证明材料(格式见入围文件第四章)。涉及更名的应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该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2)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连续三年(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对应,多次开具发票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出口业绩需提供报关单。

(5)检测报告。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详见专用资质要求)。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检验报告试验项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6)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7)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8)试验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9)申请人须具申请投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供高级职称人员、设计研发人员、专职生产、技术人员及试验人员花名册、证书等凭证。设计研发相关的图纸等,以及软件管理、设计研发使用的软件清单等。获得专利情况、参与标准制定情况、产品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书,以及参与的重大项目合同或证书。

(10)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生产厂房布局、环境应满足生产需要,并提供厂区平面图。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11)使用运行报告、售后服务等。

11.合规声明

入围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标签: 入围 制造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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