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和园A33#、A34#经济适用房招标公告(二次)
宁和园A33#、A34#经济适用房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宁和园A33#、A34#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区发改字(备)[2011]806、807号文件批复,公告截止于2013年 1月29日17时00分,投标报名截止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请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继续报名,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该项目设壹个标段:
结构类型及投资:宁和园A33#、A34#经济适用房,框架结构六层;总建筑面积7404.00平方米,投资总额1036.6万元。
2.2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共244日历天。
2.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自筹
2.4 建设地址:滨河新区宁和园小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5、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5.1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州、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
5.2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5.3 同一项目部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标段。
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建设局”网站行业通知栏目的文本资料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7、投标申请人应于2013年2月 1日17时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送达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
8、投标单位须提供甘州区城乡建设局市场准入备案手续和甘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回执,市外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9、市外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本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站、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12、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甘州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张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地 址:甘州区东街大什字房产大厦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张晓景
联系电话:131*****162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金沙苑Y-14B二楼
邮政编码:734000
传 真:********793
联 系 人:聂永玮
联系电话:135*****660
报名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0214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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