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型沼气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大型沼气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大丰市人民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市2013年大型沼气发电工程
(2)项目编号:FZC********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1500m3地上厌氧发酵罐2座、500m3储气柜2座、150KW沼气发电机组2台、工艺管道阀门2套等装置及其附属设施的供应服务,包括安装、调试、保运行,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520万元
三、标段划分、项目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江苏申川畜牧有限公司,地点大丰川东农场;第二标段大丰市下明养殖有限公司,地点大丰下明养殖场。两个标段招标内容相同,具体如下:
总需求:1500m3地上厌氧发酵罐、500m3储气柜、150KW沼气发电机组、工艺管道阀门等装置及其附属设施的供应服务,包括安装、调试、保运行。
1、罐体结构:厌氧反应器采用咬合罐技术,整体采用钢结构,下部为发酵部分,上部为储气部分。
2、罐体分布材料:液面以下为镀锌钢板,液面以上为不锈钢板。罐内壁需做环氧沥青防腐,罐外壁做80mm厚聚苯板保温,彩钢板颜色要求为绿色。
3、罐体上部为双膜式柔性贮气柜,用于收集、贮存和输送沼气。其中外膜保护并维持贮气柜的结构,内膜收集并贮存沼气。通过支撑鼓风机的充气,调整并维持内外膜之间夹层中的空气压力,并将内膜内的沼气送入输气管道,供发电机使用。
4、发酵罐需采用搅拌装置,使厌氧菌种和畜禽粪污具有良好的混合效果。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为独立法人机构,具备上述项目相关经营资格、同类业绩及独立售后服务能力。
(2)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3)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拥有厌氧发酵罐等沼气设备生产供应及安装服务能力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的独立法人机构,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元),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大丰农行金丰分理处
帐号:1041 8901 0400 03043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2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资料是否齐全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
八、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中):
1、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施工资质
7、2010年以来的同类别业绩合同(对同类业绩合同的规模不作要求)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3年2月4日下午2:30-3:00
2、开标时间:2013年2月4日下午3:00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89*****991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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