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整治区域和示范建设全面整治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整治区域和示范建设全面整治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敦化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整治区域和示范建设全面整治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敦化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整治区域和示范建设全面整治区域),已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61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2]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YZX2013-016
2.2招标内容:敦化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整治区域和示范建设全面整治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3建设地点:1、稍加整治区域涉及敦化市大桥乡、大石头镇、官地镇、翰章乡、黑石乡、红石乡、黄泥河镇、江南镇、江源镇、青沟子乡、秋梨沟镇、沙河沿镇、贤儒镇和雁鸣湖镇共14个乡镇。面积13000公顷。2、示范建设全面整治区域涉及敦化市官地镇、沙河沿镇、秋梨沟镇、江南镇、青沟子乡共5个乡镇。面积2000公顷。
2.4完成成果时间: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3月15日
2.5合格标准: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吉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及国家、省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要求,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在省国土资源厅公布土地整治相关单位诚信考核体系备案名录中经过公示的单位,同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行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工作,并具有管理经验;其它专业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1月30日至02月05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 时00分,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02月28 日上午10时3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敦化市民主街长安路18-6号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杨松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电 话:137*****059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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