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招标公告
威宁县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已由 贵州省水利厅 以 黔水灌溉【2012】229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贵州毕节市弘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草海镇、小海镇、猴场镇、中水镇
2.2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C1标:草海片区及猴场片区、C2标:小海镇片区及中水镇片区。
2.4计划工期:8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3年元月31日至2013年2月6日09:00时~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在贵州毕节市弘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毕节市洪山路67号601室)或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党武乡贵州省松柏山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内办公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任职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交易员(附水利交易员证原件))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复印件资料壹份。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2月20日10时00分止,地点: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党武乡贵州省松柏山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内办公楼)面交贵州毕节市弘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毕节市弘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洪山路67号
联 系 人:高兰
联系电话:****-*******(传真)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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