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中心家具(二次)招标公告

职教中心家具(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二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大丰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诚邀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市职教中心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FZC********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家具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5)工期要求:中标后,供货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采购及安装布置结束并交付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每拖延一天罚款80000元。

(6)资金来源: 自筹          

(7)项目预算: 约490万元       

三、标段划分、项目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价

(万元)

1
大丰市职教中心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详见采购清单、规格和技术要求
约490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能力提供上述物品和服务,有一定规模的家具生产厂商或具有家具销售资质的代理商。

(2) 家具生产厂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元(含)以上,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家具生产商投标的,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体认证或十环标志;代理商投标的,主要家具的生产厂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体认证或十环标志。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投标货物2010年1月1日以后,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办公家具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且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所完成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玖 万元( ¥90000.00 元),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大丰农行金丰分理处

帐 号:1041 8901 0400 03043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 1 月 30 日至2013年 2 月 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2 时 30 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报名资料是否齐全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制造厂商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体认证或十环标志; (5) 2010年1月1日以后,投标货物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办公家具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且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所完成的)的合同;(6)拟投标主要货物的彩色印刷产品样本;(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本项不作为审查要件)。

代理商需提供:

(1)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4) 制造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体认证或十环标志(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5)2010年1月1日以后,投标货物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办公家具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且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所完成的)的合同原件;(6)拟投标主要货物的彩色印刷产品样本;(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本项不作为审查要件)。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 2013 年 2月 6 日下午 3:00- 3:30   

2.开标时间: 2013年 2 月 6 日下午 3:30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大丰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大丰港经济区   

联系人:    姚德斌       联系电话: 134*****316 189*****568   

    宗爱华       联系电话:   187*****06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丰市疏港路汽配城二楼

联系人:    陈勇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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