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城住宅小区一期(12#、13#、16#)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金海城住宅小区一期(12#、13#、16#)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DZB-2013-1-2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固安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固发改核字【2011】6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廊坊
招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海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12#、13#、16#)桩基础工程
2、项目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桩基础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固安县固安镇小西湖村
4、建筑面积:34119.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15.64平方米,剪力墙结构。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3月20日-2013年6月20日,工期93日历天。
6、核准证:固发改核字【2011】6号
7、规划证:建字第131*****1100039号
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9、合同估算价:118万元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段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4、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
三、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证和建造师安全B本(专业:建筑工程)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清欠办出具的清欠证明(外地施工队伍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清欠证明
须到固安县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
7、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
注: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时间: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4、发售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东段101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安县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固安县牛驼镇牛驼四村
邮编:065500
联系人:张贺新
电话: 138*****686
招标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东段101号
邮编:065300
联系人:周薇、杨月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固安县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月
地址:
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东段101号
邮编:
0653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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