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河涌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河涌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河涌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1

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河涌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国侨文发[2012]19号文 批准,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河涌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河涌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曾边村兴业大道以北位置。

四、项目概况:暨南大学番禺新造校区改造后河涌长度为1177mm,开挖中心人工湖4.90万m2,新建环湖堤岸1732m,新建控制水闸1座,级,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工程造价如下:

招标内容:对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内河涌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31

六、资金来源:暨南大学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年1月31日 至 2013 年2月4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 年2月5日至 2013 年2月8日、2013 年2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 年2月16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 ——--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投标报名时,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有关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类别是“注册建造师”或“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将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投标人自201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造价在1750万元或以上的河涌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是指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或SL223-2008)要求填写的下列资料之一:①质量监督部门盖章的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②竣工验收鉴定书,至少必须有验收主持单位(或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③若该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可采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但至少必须有验收主持单位(或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盖公章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7">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0、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注:1、投标人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8">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 1 月


附件一:

暨南大学番禺新校区河涌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重要提示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2">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4号)《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中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广州市水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6">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7">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8">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9">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企业资质证书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合格条件及择优资料)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有效地址、有效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3

2009~2011年度有资质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拟委派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经验履历表(附职称证、资格证、身份证、项目业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15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表(自有需附发票或权属证明等证明资料复印件;租赁或协议合作的要求有租赁协议书或合作协议书,并提供相应单位的发票或权属证明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16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17

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本表序号1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按同样格式扩展。


附件三:

********5">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没有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本公司没有被聘用为本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五)本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本公司、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本公司、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证有违法行为;

(八)本公司提供的资审资料均属实。若被招标人查出上述各条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择优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 求

得分

1.

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4分)

有一项加8分,最多24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架构(20)

优:人员搭配丰富、合理、科学,项目架构优秀,得13~20分;

良:人员搭配基本合理、项目架构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7~12分;

中:人员搭配一般、项目架构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0~6分。

3.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

(附相关证明材料)(11分)

高级工程师3分,工程师1分,其他不得分。

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有一项加4分,最多8分。

4.

技术负责人业绩情况

(附相关证明材料)(6分)

担任过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有一项加2分,最多6分。

5.

满足该工程需要可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15分)

机械设备满足要求的,且均为自有的7~15分。

机械设备一般或租赁1~6分。

6.

具有有效的企业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6分)

有其中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7.

企业近 3 年(2009~2011年度)财务状况(10分)

优:经营状况良好,无欠税漏税。企业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按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总数量进行由高至低的排序,排名位于前20%(含20%)的,得10分;

良:经营状况较好,无欠税漏税,企业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按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总数量进行由高至低的排序,排名位于区间20%(不含20%)~40%(含40%)的,得6分;

中:经营状况一般,无欠税漏税,企业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按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总数量进行由高至低的排序,排名位于区间40%(不含40%)~70%(含70%)的,得2分;

差:经营状况较差,无欠税漏税,企业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按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总数量进行由高至低的排序,排名位于区间70%(不含70%)~100%(含100%)的,不得分。

8.

守合同重信用证明

(由工商行政部门颁发)(5分)

连续十年及以上得5分;连续五年及以上得3分;五年以下得1分;无该证明,不得分。

9.

2010年 1 月至今企业受处罚情况

(3分)

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得3分;否则不得分。

得分合计(1~9):

注明:1、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记分一次;

2、各奖项和处罚均以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隐瞒,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上表中的类似工程是指201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造价在1750万元或以上的河涌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

   5、上表中的评审内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核对,否则不予得分,择优项的资料提供情况不影响资格预审结果;业绩、人员及机械设备的证明材料按资格预审的资料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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