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医院锅炉房工程招标公告

第五人民医院锅炉房工程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2-06
开标时间: 2013-02-25 采购目录: 锅炉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锅炉房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3-01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锅炉房工程
(三)工程规模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资金:195.09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 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 投标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锅炉)的制造商或为货物制造商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唯一代理商;
(四) 锅炉制造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且锅炉制造许可级别为B级及其以上;
(五) 锅炉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其以上资质;
(七)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3级及其以上资质;
(八)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九) 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 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2013年1月31日—2月6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四、招标时间安排:
(一)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2月7日 ,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二)答疑会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
答疑会、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详见大屏幕安排。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600号
联 系 人:王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洪晓明
电 话:********-****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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