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溪现代农业示范园麻雀港排洪渠防护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雷溪现代农业示范园麻雀港排洪渠防护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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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市雷溪现代农业示范园麻雀港排洪渠防护加固工程已由贵溪市雷溪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小农水资金,招标人为贵溪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溪市雷溪乡。2.2招标范围:麻雀港排洪渠衬砌及整治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2.4计划工期: 50日历天。计划2013年2月25日开工,2013年4月15日竣工。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及以上。
2.6投资金额:约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

3.5、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原核发的副本无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贵溪市、鹰潭市或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值不进入计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建设路398号、二楼报名一室)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①本单位介绍信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⑤拟派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⑥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原件,⑦拟派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原件;⑧拟派的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⑨企业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1000 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 21日10时00分,地点为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溪市水利局

地 址:贵溪市府西路档案大楼

联 系 人:周胜太

电 话:138*****6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盛

电 话:180*****051

2013年1 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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