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0年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存储介质安全处理服务采购供应商征集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0年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存储介质安全处理服务采购供应商征集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0年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存储介质安全处理服务采购供应商征集

因项目需要,采购存储介质安全处理服务及附加服务,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报名。

一、基本采购需求:

为北京中心、上海中心、无锡主站以及CCPC购买存储介质拆除、归档、安全处理、残渣环保处置及安全处理证据链归档服务,满足本单位IT数据介质的安全、环保合规等需求。

服务商应按照服务需求,在时效要求范围内完成清算总中心NPC及32个CCPC的存储介质进行拆除、归档、密封集中转运至北京、上海、无锡NPC,并在NPC现场对集中的存储介质约1500块进行安全处理,安全处理应符合总中心和人民银行的审计要求。

二、合格服务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标ê项为必须满足要求):

1.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资质且具备类似项目经验,有能力执行本项目。

2.ê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ê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人名单。

4.ê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较大金额(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5.ê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6.ê受邀方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能力,操作工具应提供信息安全消磁产品国家认证,应具有专属销毁场地和合同证明。

7.ê受邀方具备安全处理服务能力,合法经营范围应包括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提供至少1个数据安全处理的案例备查。

8.ê受邀方具备环保处理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应提供环保处置的相关资质,可提供2种以上(含)合规的残渣处理方案。

9.受邀方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服务能力,自有服务人员应具有国家或国际认证的IT服务资质(至少2人),全国自有或认证机构达到15个城市以上,应基于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案。

三、需提供的材料:(标ê项为必须满足要求)

1.ê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已经是三证合一,则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范围应包括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再生资源回收。

2.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3.ê公司简介(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等内容介绍)。

4.ê受邀方具备安全处理服务能力,合法经营范围应包括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提供至少1个数据安全处理的案例。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

6.操作工具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复印件,消磁机的采购合同、粉碎机的采购合同以及消磁机、粉碎机的原厂授权或原厂代理资质文件。

7.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2人次以上,包括但不仅限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等级证书、IT服务管理(ITIL)国际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废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持证人员的本企业社保缴存记录证明备查。

8.达到15个以上城市服务覆盖能力的证明,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的机构明细和认证机构的合同文件。

9.自有专属销毁场地证明,提供租赁合同/现场照片或自有物业提供房产证明和现场照片备查,场地需接受我单位现场检查。

四、资料要求

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cgb@cncc.cn,同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文件版本。

3.提供电子版Excel格式的“供应商管理台账表”,详见附件。

4.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5.资料送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0:00。

6.联系人:王晓磊 ***-********

五、声明: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附件: 供应商管理台账表.xls

标签: 征集 供应商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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