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房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部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房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政府采购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一、招标邀请函
重庆北部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康庄美地房管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采购,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一)招标人
招标人:重庆北部新区国土房管分局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二)招标委托单位
名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统一采购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4楼
邮编:400015
招标办公室:见门牌标注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郑老师
电话:********(传真)、********
(三)项目名称:
重庆北部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康庄美地房管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采购(工程类)。
(四)项目相关要求:
1、2013年1月30日发出招标信息。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2月1日。
投标报名(包括提供报价单位及单位相关资料和联系方式等)最晚于2013年2月1日17时前进行,报名人需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统一采购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4楼)进行现场报名。未按照以上规定及时限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将视同自动放弃投标。
3、竞标人应具备的相关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资质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人。
〈1〉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竞标人具有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②在重庆本地注册有公司或分公司,并有完善的工商税务登记记
录;
③投标公司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及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
④投标公司具备装修工程资格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投标文件
〈1〉我工作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竞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分散采购项目”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竞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工作组视同竞标人已收到本竞标项目补遗文件。
〈2〉招标文件的解释
竞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前向我工作组要求澄清,我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3)投标要求
〈1〉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
①竞标人概况
②《明细报价表》及竞争性报价函(本项目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凡超出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③技术应答
④商务条款承诺
包括工期、质量保证期、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条款及优惠条件等。
⑤商务及技术差异表
⑥其它优惠承诺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⑨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⑩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其他资料
以上条款基本格式未规定格式,由竞标人自定格式。
〈2〉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开始时间起90天。
(4)竞标报价
竞标报价包括竞标项目工程实施完成的完整报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5)提交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竞标文件正本一份。
〈2〉竞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应加盖公章。
(6)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竞标文件的正本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2〉竞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
(7)竞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8)竞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竞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无效报价
竞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1〉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3〉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
〈4〉竞标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5〉竞标人的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
〈6〉竞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质”要求的内容。
〈7〉竞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五)谈判程序
1、采购方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
5、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统一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竞标文件的报价为准。
(六)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
〈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审。
〈2〉评标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竞标人的最后报价进行排序,前三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小组判断竞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成交通知
1、成交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分散采购结果公示”栏目内公示。
2、开标结束7日内,我工作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报价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4、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调整或变更部分,《明细报价表》有对应项目的,按照报价表有关单价执行。无对应项目的,成交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采购项目介绍及需求
(一)项目实施内容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
2.工程款支付:合同中约定;
3.其他服务承诺:暂无。

三、开标
开标时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应到达开标现场,如本人不能到达现场的,法人代表应委托他人到达开标现场,受委托人应出具法人委托书方能参加开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备注
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体系,并提供书面承诺。其他相关服务要求,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执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采购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招标文件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政府采购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一、招标邀请函重庆北部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康庄美地房管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采购,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一)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北部新区国土房管分局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二)招标委托单位名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统一采购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4楼邮编:400015招标办公室:见门牌标注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郑老师电话:********(传真)、********(三)项目名称:重庆北部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康庄美地房管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采购(工程类)。(四)项目相关要求:1、2013年1月30日发出招标信息。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2月1日。投标报名(包括提供报价单位及单位相关资料和联系方式等)最晚于2013年2月1日17时前进行,报名人需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统一采购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4楼)进行现场报名。未按照以上规定及时限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将视同自动放弃投标。3、竞标人应具备的相关要求及投标须知。(1)投标资质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人。〈1〉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竞标人具有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②在重庆本地注册有公司或分公司,并有完善的工商税务登记记录;③投标公司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及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④投标公司具备装修工程资格二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2)竞争性谈判文件(2)投标文件〈1〉我工作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竞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分散采购项目”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竞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工作组视同竞标人已收到本竞标项目补遗文件。〈2〉招标文件的解释竞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前向我工作组要求澄清,我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3)投标要求〈1〉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①竞标人概况②《明细报价表》及竞争性报价函(本项目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凡超出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③技术应答④商务条款承诺包括工期、质量保证期、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条款及优惠条件等。⑤商务及技术差异表⑥其它优惠承诺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⑨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⑩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其他资料以上条款基本格式未规定格式,由竞标人自定格式。〈2〉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开始时间起90天。(4)竞标报价竞标报价包括竞标项目工程实施完成的完整报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5)提交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竞标文件正本一份。〈2〉竞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应加盖公章。(6)竞标文件的递交〈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竞标文件的正本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2〉竞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7)竞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8)竞标人参与人员各个竞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9)无效报价竞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1〉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3〉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4〉竞标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5〉竞标人的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6〉竞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质”要求的内容。〈7〉竞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五)谈判程序1、采购方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5、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统一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竞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六)成交原则1、评审办法〈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审。〈2〉评标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竞标人的最后报价进行排序,前三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小组判断竞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成交通知1、成交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分散采购结果公示”栏目内公示。2、开标结束7日内,我工作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报价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4、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调整或变更部分,《明细报价表》有对应项目的,按照报价表有关单价执行。无对应项目的,成交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采购项目介绍及需求(一)项目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2.工程款支付:合同中约定;3.其他服务承诺:暂无。三、开标开标时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应到达开标现场,如本人不能到达现场的,法人代表应委托他人到达开标现场,受委托人应出具法人委托书方能参加开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四、备注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体系,并提供书面承诺。其他相关服务要求,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执行。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采购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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