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巴彦县商务局


巴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巴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1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H-FW-21002;

2.项目名称:巴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3.资金来源:预计总投资2340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先期投入1000万元、后期投入1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40万元,县政府投资固定资产1200平方米以上房屋由承建企业进行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缺少资金由承建企业承担,保证项目按合同全部实施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4.采购需求:巴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不划分标段,包含以下内容: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计划投资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00万元(前期100万元,后期100万元);承建企业投入60万元。主要改造县政府提供的3000平方米以上老党校办公楼,包括产品展销、人员培训、运营中心、孵化中心、直播中心、办公场所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室外牌匾,大门建设,购置配备办公设施设备(电脑、直播设备必须是原厂,运营中心和孵化中心电脑达到炫图标准)。

(2)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投资1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6万元(前期80万元,后期36万元),承建企业投入40万元。在全县建设或升级改造乡镇(镇所在地)服务站点全覆盖,新建服务网点70个或以上。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子商务终端服务。

(3)建设完善县域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体系。计划投资8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84万元(前期320万元,后期364万元),承建企业投入180万元。承建企业在开发区购买1.2万平方米仓储建设用地,建设不低于5000平方米物流集中配送仓储中心、购置相关配套设施及农村物流运输体系(购置乡村配送车辆)等。用于电商包裹接收、分拣、存储的作业场所,货架、传送带、打包机等分拣设备。建设改造县、乡两级电商服务站(点)仓储物流设施,

(4)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计划投资5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00万元(前期250万元,后期250万元),承建企业60万元。依托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平台,加快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

(5)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300万元 (前期150万元,后期150万元)。采取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聘请电商讲师及优秀创业者分享及在线培训、重点培训、线下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训2700人次以上。

(6)电商运营模式创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00万元(前期100万元,后期100万元)。支持企业创新运营方式,支持举办各类电商创业大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宣传推广等活动。创新类项目被电商平台、运营商及个体电商业主广泛应用,形成长期稳定的线上线下运营模式,在促进农村产品上行上取得明显效果。

5.合同履行期限: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2021年12月末投入运营。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2)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2021年12月末完成。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3)建设完善县域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体系。2021年12月完成。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4)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2021年12月末初见成效,三年内不断完善提高。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5)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2021年12月前完成。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6)电商运营模式创新。2021年12月全部完成,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投标人需提前办理注册登记及审核手续),提供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打印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约能力;

3.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项目承办企业项目建设要符合县域实际;具备能够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能力;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投融资能力;具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网络营销等供应链经营业务经验及管理运营乡(镇)村级服务站点的能力;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经验,而且从事至少1-2个完整县电商示范县项目,在商务部第三方验收评估达到良好以上,需提供业绩资料;具有从事培训业务资格与能力,能够开展在线培训、线下集中培训等方式的培训能力;整个项目由中标企业独立实施,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

3.4能将电商平台的各种数据信息汇总,并与国家商务部数据平台智能对接和上报。

4、信誉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据在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4.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据在<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4.4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加盖企业公章);

(6)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其他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地点: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1803室)

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地点:哈尔滨市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7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巴彦县商务局

地址: 巴彦县

联系方式:齐先生 ****-********/137*****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1803

联系方式:王女士 ****-********

电子邮箱:hcgj045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55*****8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综合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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