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1000吨/年聚苯乙烯中试装置造粒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1000吨/年聚苯乙烯中试装置造粒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1000吨/年聚苯乙烯中试装置造粒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重招)茂名石化造粒系统公开招标所需造粒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471-B1 2.项目内容:(重招)茂名石化造粒系统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造粒系统 | 1.00 | 套 | 包1-造粒系统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4月30日、茂名石化仓库或施工安装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和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4.(1)提供2014-2020年间,国内炼化企业类似工况条件下的聚苯乙烯造粒系统不少于5台(含)的业绩表;提供业绩表中的合同复印件;(2)业绩表中至少1台有换网器和造粒系统集成的经验,提供技术文件或技术协议复印件。无合同复印件(或技术协议复印件)及用户使用合格报告视为无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月14日12:30时至2021年1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会议室(远程开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30时。 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会议室(远程开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1月26日09:30时前与李芳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卫东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定标/淘汰原则: 经综合评审,综合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于本次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制,如果中标候选人经现场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说明的资格和能力不相符,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后取消该候选人资格,并按同等方法,依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产生中标人候选人,若评标综合得分相同,按商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商务得分仍相同的,按注册资金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2、执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价。。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或登录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支付模块“订单查询”页面自行下载。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目前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4、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四、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1、开标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保存即可),投标人无须到开标地点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2、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为同一批次生成。3、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 九、最高限价:1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十、付款方式和进度:甲方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出具相关票据后60天内支付90%货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10%,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全到现场18个月或开车正常运行之日起的12个月,以先到为准。。 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条件。 十一、其他重要说明: 1、本标段为电子招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避免耽误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保存即可),投标人无须到开标地点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重要文件1:远程开标澄清说明》。 3、关于保证金支付,特别提醒,招标平台针对每个标段的每个投标人都会生成一个唯一支付账号,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每一个标段的支付账号支付保证金,切勿将A标段的保证金支付到B标段的支付账号,或者将A标段和B标段的保证金合并支付到A标段的支付账号。 4、购买招标文件后,确认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三天把盖章版的弃标函发到招标中心工作人员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芳 | ||||||||
电 话: | 188*****308;****-*******(若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lifang@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刘卫东 | ||||||||
电 话: | 136*****289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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