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亭湖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亭湖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扬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汽车方向盘生产项目等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MAIL:th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扬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汽车方向盘生产项目 | 本项目租赁盐城市铭威建设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336.25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总投资1000万元 | (1)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2日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现场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2)网络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02日-2020年12月08日就项目全本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无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盐东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严禁新上燃煤设施,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刷胶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边角料及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规定存放,采取防渗、防雨淋、防流失的防护措施,设置标志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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