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演播厅招标公告
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演播厅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演播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比选人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工程名称: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演播厅项目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工程投资:16.5万元建设内容:为丰富公司研学产品,有机融合广电特色,打造演播厅用于研学特色课程使用。将公司1号楼一楼南面空余区域改造为演播厅,改造面积约360㎡,包括电视主播间、电视导播间、广播直播间、机房、研学教室等功能区块。比选范围:1号楼一楼南面空余区域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5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次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4.投标确认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进行投标确认并购买比选文件。4.2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④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说明:以上①~④资料复印件留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不予提供比选文件。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售后不退。5.投标保证金比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比选截止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宁波银行象山支行****************0,并以银行回单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比选保证金交纳收据,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6.申请文件的递交6.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2日10:00分。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比选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递交地址: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玲,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650。递交方式二:邮寄递交。比选申请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投递至“ 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为:郑玲,联系电话:159*****650。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8.联系方式比 选 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联 系 人:胡工电 话:****-********比选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华翔大厦9号楼2楼联 系 人:郑工、宋工电 话:****-********,15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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