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洪公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长洪公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已列入2013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长兴县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养护管理中心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并进行建设管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的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共分4个施工合同段,1个施工监理合同段。各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1)施工合同段:
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路面标段):长洪公路起于迎宾大道,终于兴岗路,全长4030.808米。整个项目包含路面、桥梁、路灯、交通设施;
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路灯标段):长洪公路起于迎宾大道,终于兴岗路,全长4030.808米。整个项目包路灯;
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交通设施标段):长洪公路起于迎宾大道,终于兴岗路,全长4030.808米。整个项目包含交通设施;
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绿化标段):长洪公路起于迎宾大道,终于兴岗路,全长4030.808米。整个项目包含绿化;
施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施工监理合同段:
本监理合同段承担的监理内容为长兴县长洪公路大修工程的路面、桥梁、路灯、交通设施、绿化等的监理工作。
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有意向的监理单位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三、本次监理招标要求
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于2013年1月31日至2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长兴县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养护管理中心(长兴县雉城镇太湖东路199号311室,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4、招标人定于2013年2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长兴县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2月22日下午4:00时之前将投标担保汇到指定账户。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出具。
开户名称:长兴县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养护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账号:****************099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养护管理中心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东路199号
邮 编:313100
联系人:顾淦龙、黄慧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长兴县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养护管理中心(盖章)
2013年1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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