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2012年度招标公告
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2012年度招标公告
湖北省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2012年度项目..
HBZH-201301-D14-00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2012-265号招标备案批准招标。2012年度投资计划已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以鄂发改农经[2012]1233号文下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 泵站技术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高干渠(徐家河)泵站由高干渠站及龙泉站、高庙站等11座站组成,泵站设计总装机26台套,总装机容量11600KW,设计流量20.95m3/s,设计灌溉面积21.26万亩。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GSSBZ/2012CG─YZJ18─3)为高干渠站电动机设备采购。主电机6台,额定功率900kW,额定电压10千伏,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GSSBZ/2012CG─YZJ18─4)为高干渠站液压闸阀、蝶阀、伸缩节、拍门等设备采购。主要为重锤液压闸阀(DN800)6台,蝶阀(DN1000)6台。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建设地点:广水市长岭镇。
2.3供货期:3个月。
3.招标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第3、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大型泵站电机、阀门等对应供货业绩、生产许可证或行业规定的资格证书;
(2)具有相应产品合格证;
(3)生产过同类型产品,且有类似泵站工程业绩。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同一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4根据鄂招投标局[2011]26号《关于印发<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之前,第3、4、标段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市场管理处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地点及应提供的资料见招标文件,逾期或未办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家资质单位限投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第3、4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于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分公司(武昌洪山区武珞路梅苑干休所10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三、四标段收取编制工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3月12 日9:30,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水市高干渠(徐家河) 泵站技术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广水市水利局
联 系 人:马传虎
电 话:****-******* 189*****818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公 司 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155号
邮 编:430010
联 系 人:刘宝山、
电 话:********688 187*****198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6@163.com">********6@163.com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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