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招标公告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做好全省党校系统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讲师团):

全国社科工作办于2021年1月6日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于2021年1月12日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作了具体指导要求,为做好我省党校系统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市(州)委党校(院、团)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发动,及时传达落实全国社科工作办、省社科规划办和我校(院、团)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论证和申报服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做好意识形态把关,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请相关教研人员认真对待,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接收登记、资格审核和整理完善工作,逐份审查申报材料,严格把好第一道关,保证质量,消除“硬伤”。

四、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第2页申请人承诺须亲笔签名,同时,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将不予受理。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七、《申请书》与《活页》的课题名称要一致,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八、本次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九、基础理论研究和综合研究项目,建议成果形式为专著,字数20-25万字,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应用对策研究项目,建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15-20万字,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成果形式为论文集或两种以上,字数过多或过少,计划完成时间过短,都不适宜。

十、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一、全国社科工作办2021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由省社科规划办另行下达。我校(院、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择优上报,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合理安排申报数量。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临时聘请专家对教研人员进行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专项指导。

十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我省党校系统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一)因存在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最近3年或5年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七)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6)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八)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三、申请人须使用我校(院、团)或省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2021年版)和《活页》(2021年版),并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十四、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前附的“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申请人须特别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一)《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签名处除外),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般为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须在第一页,正文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不要因字体太小、行距过密而影响评审专家阅读。

(二)《申请书》和《活页》中仅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限报5项,与本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不要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三)《申请书》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活页》相同,但《活页》中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姓名、单位、刊物/出版社名称、发表/出版时间等信息。

(四)《申请书》和《活页》填写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须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和查询不到的成果。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公开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申请书》中需按序填写申请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一般不填厅级及以下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

(六)课题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如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等,《申请书》和《活页》均无需填写。

(七)《申请书》和《活页》中的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

(八)《活页》须填写课题名称,并与《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

十五、各市(州)党校(院、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受理分为两个阶段:① 2月22日前,市(州)党校(院、团)将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发送至省委党校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07@163.com),在邮件标题注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字样,我校(院、团)将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各单位统一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②市(州)党校(院、团)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后,及时将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发送至我校(院、团)科研处邮箱(同上),并确保于3月5日前将修改后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盖章统一邮寄到我校(院、团)科研处,过期一概不予受理。

十六、各课题申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等工作。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七份,《汇总表》纸质稿一份。

(二)《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稿一份(同一单位的申报材料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十七、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汇总表》等),请从中共贵州省委学校网站(http://www.gzdx.gov.cn/)、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gzpopss.gov.cn)下载。

十八、请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稳步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教研人员身体健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校(院、团)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吕红云杨 栋

电话:135*****321130*****704

电子邮箱:keyanchu2007@163.com

报送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科研处

邮编:550028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贵州行政学院、省委讲师团)

2021年1月14日


标签: 基金 国家 党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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