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招待所房间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招待所房间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招待所房间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招待所房间整改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货物/建筑建材/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门、门槛,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保障部 | ||
行政区域 | 连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4日16: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2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04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连城县分公司开标室-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 ||
预算金额 | ¥36.579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赖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保障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城县文亨镇班竹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88*****0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连城县分公司-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赖、****-******* |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招待所房间整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华连招字(2021)001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招待所房间整改项目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365790 | 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四)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方式:1.获取地点及方式:因疫情影响,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快递费自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连城县分公司开标室-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所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的,供 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注明品牌及型号,并标注其在“采购清单”中的所属序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填报的品 牌型号须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体现的品 牌型号一致。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更正)说明 | 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 “资信证明”中若有注明“复印无效”,请在投标文件中放入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的正本中必须放入原件。(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保障部
地址:连城县文亨镇班竹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18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连城县分公司-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288号2楼
联系方式:小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赖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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