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招标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招标公告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报告市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一)大力推进“五公开”,优化提升公开内容。市住建局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在决策环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两次召开专家论证会研究《四平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在执行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四平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四平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四平市住建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等有关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的工作要求,新配备执法记录仪21部用于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调解等工作,制定出台《四平市住建局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83次,无行政处罚事项。在管理环节,加强“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0年度本部门抽查计划、联合执法抽检计划,建立了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及时动态更新。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4项。住建系统所有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按照时限要求,注册我要执法手机APP,绑定了电脑系统。并对照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目录清单、实施清单进行认领、筛选、注册。在服务环节,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实现信息公开共享和业务联动办理。在结果环节,2020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62件、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36件、建筑工程竣工备案39件、商品房预售许可231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道路挖掘153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118件、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7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46件、施工图审查备案60件,合计752件全部公开。同时,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全局共办理2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0件政协委员提案。

(二)以十五个方面内容为基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清晰实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紧紧围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制定了《四平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确定了402个子项的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等内容。同时,制定了《市住建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了15个方面不予公开的内容。

(三)聚焦数字化建设,优化提升公开效能。围绕数字政府建设标准,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全面优化升级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局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超过350人次,全年累积浏览量达到10万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50余条,公布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关《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19-2020年)》、《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政策性文件4件,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文件120余件。开设安全生产管理、“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网上展馆、双公示、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节能与科技、住房改革与发展、四平市商品房预售公示等专栏,发布各类信息48条。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优化提升公开平台。年初以来,向市政府网站推送各类信息325条。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0余条。特别是社会普遍关注的老旧小区改造,面向社会全部通过现场公示的方式公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周期等内容。

(四)加强政民互动,依法提升公开实效。聚焦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注的政务信息,着力构建解读、回应、互动公开体系,更好满足市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政策解读方面,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建立“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的全链条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通过门户网站解读《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政策3期。通过门户网站,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5条,全部按期给予答复。主动公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四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有效性进行延期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2年)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四平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0

6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0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551.4万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住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二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细化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推进局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提升法治政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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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信息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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