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建筑产业生态创新研发中心及建筑工业化绿色产业园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建筑产业生态创新研发中心及建筑工业化绿色产业园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现对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建筑产业生态创新研发中心及建筑工业化绿色产业园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与审核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建筑工业化绿色产业园

2.工程地点: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

3.工程规模:建设用地约400亩

4.工程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符合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要求,评估资料齐全,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一次性通过审查和备案。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

本着“科学、公正、求实”的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及规定,在充分收集利用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对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建筑工业化绿色产业园工程项目涉及的地域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勘察并形成成功报告。在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综合项目涉及地域内不同地段灾害危险性,进行危险性分区,并对建设场地适宜性做出评价,最后对工程建设可能遭受的主要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措施意见,在约定服务周期内编制并完成《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建筑工业化绿色产业园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满足征地报批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领取及递交

1.领取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后在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11楼资产管理部领取。

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11楼资产管理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五、相关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遵守以下7 条要求,由于投标人不遵守要求发生的一切问题,将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

1.要求投标人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无资不抵债)。参加本次投标的近三年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相关业绩。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履行管理能力和后续服务体系。

7.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虚报各项指标,必须有理有据。

六、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恩泽

电话: 138*****365

地址: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14日

标签: 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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