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燃玻璃钢瓦等15项招标公告

不燃玻璃钢瓦等15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不燃玻璃钢瓦等15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采购的不燃玻璃钢瓦等 15 项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不燃玻璃钢瓦等 15 项。

交货时间:2021.01.22。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营业执照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

≥200 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100 万元,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并上传。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3)凡工程公司和上级明文规定禁止发生业务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标段的投标。4)不同投标单

位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交叉任职者,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5)禁止攀枝花力全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禁投时间为:2020.6.15-2021.6.15 。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01-13 11:00 至 2021-01-19 13:3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1-19 13:3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张谦 联 系 人: 栗朝波

电 话: 3389117 电 话: 0812-3381932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重要说明及附件

一、 重要说明

二、 采购附件

低价评标办法.jpeg;合同主要条款.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4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753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钢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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