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招标公告
2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厂家可进行投标。欢迎有意向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HG-1021/18.2-540/540-WM10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单炉膛,∏型锅炉,四角切圆燃烧方式,采用尾部烟气挡板调节再热汽温,平衡通风,水力除渣,半露天布置,受热面采用全悬吊方式,炉架采用全钢结构。选用双通道自稳式燃烧器配上下可摆动的“WR”型浓淡燃烧器,制粉系统为中间仓储式热风送粉系统,配有四台DTM3570Ⅲ型钢球磨煤机。2012年西安热工院对我公司2号锅炉空预器入口的NOx排放进行了摸底测试,浓度约为581~918mg/m3。为应对新的环保要求,我公司拟采取措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决定在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前提下,对2号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总的工作范围包括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中包括燃烧系统整体改造的设计方案、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指导、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应有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4投标人应为专业生产同类型设备的工厂,或为具有设计能力并能够按要求组织相近业绩和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成功运行的良好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7 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2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3投标人需提供电子版资质文件于2月5日18:00前送达,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于2月22日18:00前送达下述地点(见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4.4资格预审申请书可采用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邮寄文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单 位: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开发区
邮政编码:415300
联 系 人:吕霆
电 话:151*****200
电子邮箱:lvtingng@163.com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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