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商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RXH2020-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商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RXH2020-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商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RXH2020-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天津市商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RXH2020-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商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6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RXH2020-050
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万元
最高限价:17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7817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方的就餐需求及安全。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 法。2.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6.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是中型或小型企业。中型和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注:投标人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8.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9.投标人必须是“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和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的供应商,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中供应商公示的截图。10.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2021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6A
方式: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领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70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189*****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6A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越洋
电 话:***-********

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标签: 食材 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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