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050021 建筑工程|
一、 招标条件
葫芦岛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葫芦岛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
2、招标单位: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葫芦岛高新区;
5、招标范围:葫芦岛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具体包括如下工程内容1、1#污水泵站及污水压力管道工程;2、东区雨水总干管工程及东区污水总干管工程;3、污水处理厂周边截流工程;4、孚迪斯小区道路、给排水工程;5、生活小区道路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两个标段;
7、资金来源:贷款;
8、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工期:2013年4月1日—2013年8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一级建造师,且无其它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7日。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4、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网上报名确认单。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6、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否则报名不予认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13: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金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 程、杨 洋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3年2月1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