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式电热水器招标公告

容积式电热水器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大学容积式电热水器采购项目
FJJF******** 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州大学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JF********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大学容积式电热水器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容积式电热水器采购项目其他专用设备详见谈判文件345详见谈判文件福州大学********福州大学城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02-01至2013-02-26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 李茹
6、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Http: //www.fjjfjt.com E-mail: fjjf10@163.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2、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谈判(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报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人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报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谈判(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报价人必须在谈判(报价)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在谈判(报价)文件中报价人项下必须标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共同盖章。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未按以上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3-02-28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3-02-28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90
福州大学
2013-2-1

福 州 大 学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容积式电热水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JF********采购单位:福 州 大 学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一月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邮编:350013电话:****-********传 真:****-********Http: //www.fjjfjt.com Email:fjjf10@163.com谈判文件目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2第二章 谈判须知5(一)、说明9(二)、谈判文件10(三)、 所提交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写11(四)、 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13(五)、谈判程序14(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6第三章谈判项目要求1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20第五章附件—参与谈判(报价)文件格式24注:本谈判文件共43页(含封面),请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第一章 谈判邀请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大学]委托,对[容积式电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和报价。 1.谈判项目名称:容积式电热水器采购项目2.谈判招标编号:FJJF********3.谈判内容:具体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及附件参数;4.纸质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邮件或邮寄另加收50元人民币,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5.报名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需填写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价人公司名称必须与《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上公司名称一致;6.谈判(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予退还);7.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期结束后90天;8.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2 月1 日—2013年2月26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9.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至福建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不予接受。10.谈判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1.谈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2.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疑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发售谈判文件联系人:李茹 联系电话:****-******** 传 真:****-********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编:350013汇入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账号:****************90注:谈判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此次谈判文件的编号,招标公司不接受汇票、现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周四为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时间。附:谈判货物一览表谈判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总价最高限价(万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1-1容积式电热水器345台附 件 一28.63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交货地点:福州大学指定地点。注: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维护、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4、报价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附件一:1、容量:40升;功率:1500W;控制方式:机械式。2、配有漏电保护电源插头,电源线延长至3米。3、搪瓷内胆,采用干法涂搪工艺(静电粉末喷涂)。4、采用不锈钢加热管,探入式控温器。5、保温层厚度>50mm,采用高密度无氟聚氨酯整体发泡、一次成型技术。6、内胆配备镁棒,镁棒包用2年以上。7、防干烧、防超温、防超压、耐腐蚀、防潮、防溅、抗震。8、产品具有3C认证,安全性能由保险公司承保。9、电热水器安装配套辅件:安全阀1只(配泄水软管)、安装辅件1套(活接、弯头、PPR管材、管卡及生料带等)、电热水器安装完整所需的全部零部件、出厂时的各项配件。10、原热水管道部分拆除改造(含安装辅件)、更换DN15热水表一只(含配套辅件)。第二章 谈判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报价人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序号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福州大学项目名称:容积式电热水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FJJF********2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2、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谈判(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报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人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报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谈判(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报价人必须在谈判(报价)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在谈判(报价)文件中报价人项下必须标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共同盖章。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未按以上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3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期结束后90天。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谈判(报价)文件被拒绝。4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合同包一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800元整。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帐户为准。(注:报价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7本项目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人民币28.635万元整。各报价人的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8交货地点:福州大学指定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货款(成交方提供全额正式发票),余款待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10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报价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下列因素;1、 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2、 货物的质量、技术水平、性能和适用性须满足本谈判文件《谈判货物一览表》附件中的技术要求;3、 配套设备的齐全性;4、 报价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要求的情况;5、 零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6、 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7、 报价人的资质情况。报价人的谈判(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评估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者成交为原则。A: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人只有一家:谈判小组将根据其报价的产品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最终成交价格是否合理等来确定其是否成交。B: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人为两家及以上的,适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评标价,以评定的最低评标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有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人均应进行第二次报价,未进行第二次报价或放弃第二次报价的报价人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时以第二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应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评审专家按照以上因素对各报价文件进行评议,确定各项要求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侯选人,第二成交侯选人亦按以上标准确定,本次采购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但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的产品。(1)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价格扣除详见下表: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50%以上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注:报价人在谈判(报价)文件中对所报价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报价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予价格扣除。】(2)中小企业附加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4-1);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办法: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上述规定的。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11成交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12谈判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大学监察部门13双方相关责任:(以下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成交人)1、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处罚:1.1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未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乙方应按中标金额的1%向甲方进行赔偿,以抵偿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有权将该公司违规行为向福建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报告。本次招标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或另行组织招标。1.2若甲方逾期不与乙方签订合同,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违约责任:(以下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中标人)2.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20%的违约金。2.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2.2.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2.2.2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2.2.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按货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2.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1)若乙方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2)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乙方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3)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乙方应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进口设备为60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2.4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时间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含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验收等合同义务的。)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含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验收等合同义务的),≤100万元的设备,每逾期1天,乙方按货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高于100万元且低于1000万的设备,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货款的0.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30%,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2.5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每逾期1天按照逾期金额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超过逾期金额的30%。3、甲方权利违约金及对甲方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甲方直接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一)、说明一. 适用范围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本次谈判活动及因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制约和保护。二. 定义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招标代理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报价人”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谈判(报价)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4.“货物 ”系指成交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 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6. “报价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报价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签署谈判(报价)文件的人,如果报价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三. 合格的报价人 :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标准。四、报价人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A、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B、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C、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如果报价代表为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报价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六.专利说明1、成交人应保证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二)、谈判文件七.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报价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邀请函 (2)谈判须知 (3)谈判项目要求(4)采购合同(示范本)(5)附件—谈判(报价)文件格式八.谈判文件的澄清1、报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形式发给已领取谈判文件的每一报价人。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未提出疑异的,视为认同本谈判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异。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原件(若为传真件,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不予受理)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九.谈判文件的修改1、至报价截止日期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主动或依据报价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2、为使报价人在准备谈判(报价)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报价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 所提交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写十.提示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格式)提交报价的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报价人可对谈判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每一次报价时只能有一个报价;十一. 谈判(报价)文件的语言谈判(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谈判(报价)文件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十二.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谈判(报价)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报价人根据报价项目的特点须提供的相关文件;十三.谈判(报价)文件有效期5、谈判(报价)文件从报价截止期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2、特殊情况下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报价人应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报价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报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十四.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2、报价人应在提交谈判(报价)文件之前以电汇、转账等形式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本项目以第一章谈判邀请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联合体报价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4、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未成交的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周四下午予以办理原额无息退还手续。6、成交的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支付所有成交服务费并与用户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须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经用户确认),合同原件送到金丰招标公司后周四下午予以办理原额无息退还手续。7、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3)成交人成交后放弃成交;(4)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5)成交人未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有的话);(6)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十五.谈判(报价)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报价人应提供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谈判(报价)文件应胶装成册(为永久性,不可拆封)。在每一份谈判(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报价)文件正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及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报价人代表逐页签字(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2、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3、谈判(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并应使用不褪色、不能擦去的蓝、黑料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报价人公章,并保持字迹清晰。如谈判(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其谈判(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4、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5、全套谈判(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报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6、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四)、 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十六.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报价人应将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袋(文件袋)密封,封口处上注明“于(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谈判(报价)文件袋上应注明“正本”或“副本”、谈判项目名称、谈判编号、所投合同包、报价人名称、地址及开标时间等。2.如谈判(报价)文件由专人送交,报价人应将谈判(报价)文件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如果谈判(报价)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报价人应将谈判(报价)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①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上规定。②外层信封装入按上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谈判编号、项目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报价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谈判(报价)文件原封退还。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谈判(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十七、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所有谈判(报价)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出现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时,则按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十八、迟交的谈判(报价)文件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谈判(报价)文件。十九、谈判(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报价人在提交谈判(报价)文件后可对其谈判(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2.报价人对谈判(报价)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谈判(报价)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3.报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谈判(报价)文件。4.报价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谈判(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销谈判(报价)文件。否则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不退还其报价保证金。(五)、谈判程序二十.报价人第一次提交参与谈判(报价)文件1、所有报价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2、报价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十二点规定文件组成的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正本壹份,副本叁份。3、有关谈判(报价)文件的签署和密封按本须知第十五、十六条规定执行。4、本次采购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5、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详细描述。6、第一次提交参与谈判(报价)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二十一.谈判专家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会同专家、用户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对各报价人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进行谈判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二十二.谈判1、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方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营业范围、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报价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2、谈判方还将确定每一报价人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谈判阶段。(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对谈判(报价)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依据谈判文件要求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报价人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报价将被拒绝。(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谈判(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A)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B)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C)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报价)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报价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谈判(报价)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谈判(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页签字,或未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供报价保证金的;(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5)报价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报价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报价人未按规定对报价进行分项报价;(8)谈判(报价)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9)谈判(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0)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评标委员会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3、谈判小组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前来谈判。二十三.谈判1、谈判小组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前来谈判。2、谈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的技术细节和商务要求等方面二十四.报价人第二次报价1、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第二次报价。2、报价人的谈判(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评估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者成交为原则。3、第二次报价应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4、进行第二次报价时,报价人应预先准备一份加盖公章未填写的报价一览表。5、第二次报价仅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二十五.谈判过程评估原则及方法1、所有对报价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谈判小组将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具有实际性响应的谈判(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对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谈判(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对漏(缺)报项的处理:谈判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谈判时取有效报价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谈判价进行谈判。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谈判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谈判价评议。4、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5、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人只有一家:谈判小组将根据其报价的产品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最终成交价格是否合理等来确定其是否成交。6、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人为两家及以上的,适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评标价,以评定的最低评标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二十六.保密1、有关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报价人或与上述谈判小组无关的人员。2、报价人不得干扰谈判小组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六)、定标与签订合同二十七.定标准则1、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2、报价人的谈判(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按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二十八.成交通知书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即将有关成交结果的事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建省金丰招标网(http://www.fjjfjt.com/)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形式一次性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付清成交服务费。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成交人在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5、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将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并于周四下午予以无息退还(除成交候选人以外)报价人保证金。二十九.签订合同1、采购人、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单位报价文件,参照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单位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且成交人应按成交金额的1%向采购人进行赔偿,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三十.成交服务费1、成交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形式一次性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付清成交服务费。第三章谈判项目要求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列出全部货物明细表,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性能参数指标、数量、单价、总价、备注等。提供维修工具以及附件清单。2、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对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等作具体说明。3、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装正品。4、应提供完整的成套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供货时间满足需要,产品及其包装、运输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如有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生产、经销的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二、质量技术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及验收(注: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1.1、安装、调试1.1.1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安装要求并提供技术咨询。1.1.2 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执行安装、调试,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直至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1.1.3 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中标人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1.2、验收1.2.1验收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1.2.2验收程序和方法1.2.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设备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1.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1.2.2.2 中标人自检设备在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中标人需派有该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和调试,直至全部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和调试过程中的有关记录。1.2.2.3 最终验收中标人在自检、调试后确信该设备已全部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对该设备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中标人与采购人一同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要求为合格。1.3 安装、调试与验收费用设备在安装、自检和调试以及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2、技术资料与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设备交货时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A、产品验收标准;B、技术说明书;C、使用说明书;D、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E、零部件目录;F、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H、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J、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向买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及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三、售后服务1、投标人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提供整机至少一年、主要部件三年、内胆五年的现场免费保修(维护)服务;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售后服务应在1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到位维修,逾期用户有权另请他方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投标人仍需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仅能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3、中标方应免费负责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直至采购方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4、各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计划(含质保期时间)和内容。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合同号:甲方(采购人):签订地点: 乙方(成交人):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数 量单 价总 价交货期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税金、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2.1交货方式:2.2交货时间:2.3交货地点:福州大学指定地点。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按谈判文件填列)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7、验收(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乙方在投标文件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的,按承诺提供服务。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 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20%的违约金。10.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2.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10.2.2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按货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1)若乙方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2)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乙方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3)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乙方应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进口设备为60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10.4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时间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含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验收等合同义务的)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含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验收等合同义务的),≤100万元的设备,每逾期1天,乙方按货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高于100万元且低于1000万的设备,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货款的0.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30%,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5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每逾期1天按照逾期金额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超过逾期金额的30%。11、甲方权利违约金及对甲方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甲方直接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12、违约终止合同12.1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即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12.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2.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附件—参与谈判(报价)文件格式第一次(或第二次)参与谈判(报价)文件 谈判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开标时间:注: 需进行最终报价的报价人须将相关报价表格(报价一览表空白)签字盖章后在谈判过程中按规定时间当场进行最终报价。 附件1报 价 书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谈判文件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报价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报价。签字代表: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地址:)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元整。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方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保证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谈判(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天。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后,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谈判保证金将作为损失款赔偿给贵司。6、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本谈判文件连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将对贵我双方具有约束力。成交后若不履行谈判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视为违约,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将作为损失款赔偿给贵司。7、成交后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和按标准配置,或有拆、换货物及零件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赔偿采购人的损失。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报价人名称: (全称并加公章)电话: 传真: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 开标(报价)一览表附件2-1 第一次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制造厂家数量报价单价报价总价交货期报价保证金备注含税总价 (大写) ,即 (小写)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注:1、此表正本与报价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也必须附报价书和开标一览表);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4、报价人在谈判后进行最终报价时也应填写此表。故报价人应事先将空白的报价表带至开标现场。附件2-2 第二次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制造厂家数量报价单价报价总价交货期报价保证金备注含税总价 (大写) ,即 (小写)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注:1、此表用于第二次报价,在评审专家审核完报价文件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第二次报价;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4、报价人在谈判后进行最终报价时也应填写此表。故报价人应事先将空白的报价表带至开标现场。附件3报价分项报价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 1报价货物合同包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型号、规格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专用工具价8技术服务费9安装调试费10检验培训费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投 标价 格出厂价现场交货价14报价总价(含税)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注:1、第一栏报价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品目号/品目号。2、出厂价报价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3、现场交货报价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5、此表第十四项报价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价格为准。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4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部分明细表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123456791011合同包品目号清单产品名称价格扣除类别金额本合同包报价金额占本合同比率(%)价格扣除部分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清单页码本合同包小计————本合同包小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报价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价格扣除类别分别指“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类别。3.栏目6为栏目4÷栏目5。栏目4填报金额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产品价格扣除部分”一致。4.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5.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人代表签字: 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10%(含10%)以下价格扣除部分项价格扣除部分项项标准总分值3%的价格扣除10%—30%(不含10%含30%)价格扣除部分项价格扣除部分项项标准总分值6%的价格扣除30%—50%(不含30%含50%)价格扣除部分项价格扣除部分项项标准总分值8%的价格扣除50%(不含50%)以上价格扣除部分项价格扣除部分项项标准总分值10%的价格扣除附件5货物说明一览表(按每品目号货物分别填写)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附件6供货范围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说明:1、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品目号、名称、规格、数量、原产地、单价及总价;2、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品目号、名称、规格、数量、原产地、单价及总价;(如果有的话);3、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品目号、名称、规格、数量、原产地、单价及总价;(如果有的话);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附件7技术、商务偏离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编号: 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谈判文件要求报价响应偏离说明报价人代表签字:注:报价人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例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附件8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 日第(谈判文件编号)报价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谈判文件“采购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说明以及谈判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随谈判(报价)文件一同递交。3、本报价人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报价人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电话:传真: 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1.报价人概况: A.报价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报价人资格且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报价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8-3、8-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电 话:传 真:附件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谈判文件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负全部责任。被授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报价人签字: 性 别: 身份证号:单位: 部 门: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方: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被授权方: 报价代表人签字:日 期:附件8-3法人营业执照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如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报价人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8-4税务登记证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税务登记证如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9谈 判 保 证 金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为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为: )所投合同包,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帐方式划入你方帐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报价人(公司公章):地址: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粘贴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附件10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报价(谈判文件编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服务费收取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之前,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成交服务费。我方如违反承诺,愿赔偿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成交服务费200%的赔偿款。特此承诺!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1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承诺,自行装订成册。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2声 明 函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报价(招标编号: ),现做如下声明:1、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未主动或被动地与具有《谈判文件》中列明的关联关系的其他报价人共谋参与围标。我司承诺如果在资格审查或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其他报价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报价无效;如果成交,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谈判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2、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未有任何关联关系。特此声明!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3报价人应交的其它资料报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附件14-1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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