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西太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技术改造B炉和C炉改造及C炉吹灰设施招标公告
大连西太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技术改造B炉和C炉改造及C炉吹灰设施招标公告
大连西太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技术改造项目
B炉和C炉改造及C炉吹灰设施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EPCIC-A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连西太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技术改造项目B炉和C炉改造及C炉吹灰设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内,项目业主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根据目前大连西太催化裂化装置的实际情况,再生烟气中氮氧化物设计含量为300mg/Nm3(dry),该指标不能满足辽宁省内所有城市在2021 年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特别限制地区的指标要求。本项目对B炉和C炉进行分期改造,其中设计工况B炉烟气量为14.38×104Nm3/h(wet),最高烟气量为23.50×104Nm3/h(wet),C炉设计流量为19.32×104Nm3/h(wet)。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B炉和C炉改造及C炉吹灰设计(1套)。
2.3 使用功能:见D********D-2001-PR-PRQ-04-1询价文件。
2.4 技术标准:见D********D-2001-PR-PRQ-04-1询价文件。
2.5 质量要求:见D********D-2001-PR-PRQ-04-1询价文件。
2.6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1年5月30日前。
2.7 实施或交货地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区域指定位置(辽宁大连)。
2.8 返回资料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 ,2021年2月16日前。
2.9 质保期:自发包人签发“装置性能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18个月,特殊部件的质保期按建设单位和总
包方要求执行。
2.10 服务要求: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
2.11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2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EPCIC-A003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复印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3.2.2 具备有效的锅炉A制造资质和安装改造维修1级资质。
3.2.3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3.3 财务要求:
3.3.1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2 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连续三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6年-2020年),投标方至少应具有一套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10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或同等规模(主蒸汽量:≥40t/h,温度:≥420℃,压力:≥3.82MPa)的余热锅炉业绩。业绩证明形式:提供业绩合同以及用户证明(用户名称、用户使用证明,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原件扫描件方为有效业绩,无合同相关页扫描件和用户证明或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和用户证明无法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将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进行业绩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不配合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应配合。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5.2 投标人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3.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或仲裁记录。
3.5.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5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没有因违约、诚信、数据作假、违法广告、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
3.5.6 投标人可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若信息不准确或未提供截图,以评审时网站查实结果为准。
3.6 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9 其他要求:
3.9.1 投标人承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设备要求全部响应。
3.9.2 制造商必须承诺受热面采用独立模块、过热器管弯头设置独立弯头箱、设备整体为抽屉式结构(须提供书面承诺)。
3.9.3 投标人必须满足工期要求,不得作为偏离。工期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0日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保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或资审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171*****0010
5.4 因未在规定节点前发来标书费电汇底联、投标保证金电汇底联造成未变更状态而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 。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亿阳路8号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庄严
电 话:150*****3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110167
联 系 人:田佳鑫
电 话:***-********
电子邮件:tianjiaxin01-hqc@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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