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西路文化街区风貌提升工程-(一期)B标段(施工)
巷西路文化街区风貌提升工程-(一期)B标段(施工)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巷西路文化街区风貌提升工程-(一期)B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巷西路文化街区风貌提升工程-(一期)投资概算的复函(翔发投函[20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坤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一期)B标段(十二巷入口至马巷车站路口范围内南北两侧建筑及配套工程),改造建筑物数量约24栋,改造建筑立面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安费1240.39万元。
B标段南侧建筑编号:MX64、MX65、MX66、MX63、MX62、MX61、MX60、MX59、马巷老街路口牌楼等;
B标段北侧建筑编号:MX74、MX75、MX76、MX77、MX78、MX79、MX80、MX81、MX82、MX83、MX84、MX85、MX86、MX87、MX88、MX89、MX90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整治提升建筑外立面、拆除违章搭建、清理和规范广告和店招、室外公共空间的雕塑小品及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改造建筑立面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22.8m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最大面积2599.53平方米;层数最多7层;高度最高22.8m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021年4月1日之前完成一栋样板建筑;2021年5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建筑立面施工并全部落架;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牌楼的建设。B标段南侧节点工期分别为:2021年4月1日(完成一栋样板建筑)、4月9日、4月15日、4月21日、4月27日、5月3日、5月9日、5月15日,共8个节点,除第一个节点完成一个样板建筑外,每个节点应完成南侧一个楼栋的建筑。B标段北侧的节点工期分别为:2021年4月5日、4月10日、4月15日、4月20日、4月25日、4月30日、5月5日、5月10日、5月15日,每个节点应完成北侧两个楼栋的建筑,涉及危房的楼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节点计划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 级别。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09 09:00:00 至 2021-01-20 13: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最新版本)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办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1-20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坤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翔安区莲亭路808号A16六楼
邮编: 361101
电子邮箱: ********4@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陈立昭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41-2号3楼
邮编: 361012
电子邮箱: ********6@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郭方圆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巷西路文化街区风貌提升工程-(一期)B标段(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取消本工程编制日期为2020年12月08日的工程量清单,现以封面编制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版为准,请投标人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www.xmzyjy.cn/)”中的“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取消本工程2021年1月7日版发布的施工图纸电子版,现以随本答疑发布的施工图纸电子版为准。请投标人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www.xmzyjy.cn/)”中的“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21页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以本答疑发布的版本为准,具体详见附件1。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1年1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1年1月15日 |
附件一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土建工程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特殊要求 | 品牌一 | 品牌二 | 品牌三 | 品牌四 |
1 | 外墙真石漆 | 铃鹿 | 亚士 | 阿克苏诺贝尔 | 立邦 | |
2 | 灯具 | 通士达 | 亚 | 冠宇 | 欧普 | |
3 | 铝型材 | 广东兴发 | 广东凤铝 | 南平铝业 | ||
1、技术参数及规格等除表内具体要求外,还应根据图纸要求。 2、投标人选用材料品牌时应优先考虑选用同一品牌(或系列)产品投标,使材料配套。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品牌无生产(或停产或无货或无相对应系列产品),招标人可从《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其他备选的品牌中选择使用,中标单位不得拒绝且不得提出调价要求。如果以上《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某材料设备三种品牌均无生产(或停产或无货或无相对应系列产品),招标人可选择其他同等档次品牌使用,中标单位不得拒绝且不得提出调价要求。 4、本工程承包范围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技术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且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 |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推荐使用地产工业品和名优地产工业目录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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