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项目
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项目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项目(项目编号:JXTC********19)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项目(项目编号:JXTC********19)(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江西省民政厅(以下简称“实施机构”)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特邀请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项目
(2)授权机构:江西省人民政府
(3)实施机构:江西省民政厅
(4)建设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龙兴大街3659号。
(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5亩,总建筑面积为1640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060?O,地下建筑面积23000?O),具体以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规划总床位数3500床。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用一次性规划、分两期建设的模式。
一期工程建筑规模:用地面积60000?O,建筑面积为47690?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890?O,地下建筑面积2800?O;建设床位1100床。一期采用LOT(租赁-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
二期工程建筑规模:用地面积116667.55?O,建筑面积116370?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170?O,地下建筑面20200?O;建设床位数2400张,二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具体以二期项目报建批准内容为准。
注:1、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进行适当局部微调,申请人须无条件接受。
2、项目相关具体情况以《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实施方案》内容为准。
三、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12600万元(其中一期拟投资额人民币5.2亿元,二期投资额人民币不低于6.06亿元)。项目一期已由政府方投资建设完成,达到运营标准;二期拟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至可运营,项目二期总投资实际发生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合作形式本项目整体运作模式为组合模式,一期采用LOT(租赁-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二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民政厅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授权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一期的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二期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运营期满后,在清理完项目公司债权债务之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设施及权益(资产完好、无抵押/质押、无担保)移交给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与成交社会资本(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省民政厅再与其签署承继合同。
本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为22年。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由成交社会资本与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机构派1名董事行使监督权。
(2)本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即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注:项目相关具体情况以《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实施方案》内容为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企业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关于联合体的特殊要求
3.1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股权占比、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本PPP项目实施全过程中(25年合作期)的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事项出现任何违法违约情况、损失及法律责任向采购人及其授权机构承担共同的连带责任;
3.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3.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5 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或联合体中运营方)具有5年及以上运营维护养老机构的经验,具有单个机构总床位超过1000张(含)的业绩,且运营模式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内设一级及以上医院);
4.2、供应商(或联合体中投资方)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实力,出具本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书;同时出具本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可用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针对本项目贷款意向书(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六、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内容执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三楼招标四部311室。
本项目采购活动仅接受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与。
八、申请报名须递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如下资料,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机构登记主体有效证件;
2.资格预审前六个月内(含资审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上市公司2019年度公开年报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联合体协议(如有)。
注:资格预审报名时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成员提供)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21年02月01日9:00前送达: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第四谈判室。
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实施机构:江西省民政厅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266号2011室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奚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
标签: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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