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监测机构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污水监测机构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污水监测机构选择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3-0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污水监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管网建设与改造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污水监测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对长春市城市污水排放口进行4个连续24小时监测并形成报告。
2.2 招标范围:长春市伊通河、永春河、串湖、东西新开河等14处监测断面进行监测。
2.3 时限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4 执行标准:《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
2.5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河流流量测验规范》中测验河段勘察及断面布设、大断面测量、流速仪法测流、流量计算等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核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管网建设与改造指挥部
联系人:李丽芳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吉、张媛
2013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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