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的招标公告
[0]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的招标公告
[0]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 | ||||||||||||||||||||||||||||||||||||||||||||||||||||||||||||||||||||||||||||||||||||||||||
标段编号 | E****************004001; | 标段名称 |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0)17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金港路6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85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1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可视对讲系统、门禁、梯控及访客系统、机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客控RCU系统及酒店门锁、前台及办公室IT设备等相关配件安装及系统调试等智能化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预选承包商要求:/ 3.5.2t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为36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 21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月2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单位注册地必须在苏州市范围内。售后服务单位可以是投标人,也可以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如售后服务单位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售后服务单位为投标人委托的维保单位的还需提供维保协议、智能化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材料,维保单位以维保协议为准,维保单位需具有智能化资质,且投标人与维保单位不得同时投标;(2)售后服务、排除故障的响应时间在1小时以内;(3)由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的质保期为3年;(4)提供常用或故障率高设备的备品、备件;(5)提供免费维保期为3年;(6)为使用单位免费培训系统管理人员。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月 15日-2021年1月 21日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滨江管委会 联 系 人:张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 联 系 人:袁聪 电 话:****-******** 13.友情提示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3.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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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0)17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金港路6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85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1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可视对讲系统、门禁、梯控及访客系统、机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客控RCU系统及酒店门锁、前台及办公室IT设备等相关配件安装及系统调试等智能化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预选承包商要求:/ 3.5.2t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为36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 21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月2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单位注册地必须在苏州市范围内。售后服务单位可以是投标人,也可以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如售后服务单位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售后服务单位为投标人委托的维保单位的还需提供维保协议、智能化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材料,维保单位以维保协议为准,维保单位需具有智能化资质,且投标人与维保单位不得同时投标;(2)售后服务、排除故障的响应时间在1小时以内;(3)由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的质保期为3年;(4)提供常用或故障率高设备的备品、备件;(5)提供免费维保期为3年;(6)为使用单位免费培训系统管理人员。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月 15日-2021年1月 21日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滨江管委会 联 系 人:张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 联 系 人:袁聪 电 话:****-******** 13.友情提示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3.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
[0]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 | |||||
标段编号 | E****************004001; | 标段名称 |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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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0)17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金港路6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85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1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可视对讲系统、门禁、梯控及访客系统、机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客控RCU系统及酒店门锁、前台及办公室IT设备等相关配件安装及系统调试等智能化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预选承包商要求:/ 3.5.2t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为36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 21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月2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单位注册地必须在苏州市范围内。售后服务单位可以是投标人,也可以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如售后服务单位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售后服务单位为投标人委托的维保单位的还需提供维保协议、智能化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材料,维保单位以维保协议为准,维保单位需具有智能化资质,且投标人与维保单位不得同时投标;(2)售后服务、排除故障的响应时间在1小时以内;(3)由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的质保期为3年;(4)提供常用或故障率高设备的备品、备件;(5)提供免费维保期为3年;(6)为使用单位免费培训系统管理人员。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月 15日-2021年1月 21日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滨江管委会 联 系 人:张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 联 系 人:袁聪 电 话:****-******** 13.友情提示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3.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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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装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0)17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德福雅高美居酒店(含公寓)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金港路6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85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1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可视对讲系统、门禁、梯控及访客系统、机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客控RCU系统及酒店门锁、前台及办公室IT设备等相关配件安装及系统调试等智能化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预选承包商要求:/ 3.5.2t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为36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 21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月2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单位注册地必须在苏州市范围内。售后服务单位可以是投标人,也可以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如售后服务单位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售后服务单位为投标人委托的维保单位的还需提供维保协议、智能化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材料,维保单位以维保协议为准,维保单位需具有智能化资质,且投标人与维保单位不得同时投标;(2)售后服务、排除故障的响应时间在1小时以内;(3)由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的质保期为3年;(4)提供常用或故障率高设备的备品、备件;(5)提供免费维保期为3年;(6)为使用单位免费培训系统管理人员。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月 15日-2021年1月 21日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熟市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滨江管委会 联 系 人:张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 联 系 人:袁聪 电 话:****-******** 13.友情提示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3.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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