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3年夕阳红卡乘车意外伤害保险 招标公告
2021年-2023年夕阳红卡乘车意外伤害保险 招标公告
2021年-2023年夕阳红卡乘车意外伤害保险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本次招标为所有使用“夕阳红卡”的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2. 投保险种:使用“夕阳红卡”的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3.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坐我市公交车、有轨电车、地铁列车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
(2)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坐我市公交车、有轨电车、地铁列车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残疾。
(3)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坐我市公交车、有轨电车、地铁列车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意外Ⅲ度烧伤。
(4)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坐我市公交车、有轨电车、地铁列车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而支出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4. 保险金额
(1)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车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赔偿金不低于10万元给付。
(2)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车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残疾,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统一规定的十级伤残标准,一级伤残保险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二至十级伤残按规定比例获得赔偿金,即二级按照90%,三级按80%,四级按70%,五级按60%,六级按50%,七级按40%,八级按30%,九级按25%,十级按20%获得赔偿金。
(3)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车遭受意外Ⅲ度烧伤的,赔偿金不低于10万元给付。
(4)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使用“夕阳红卡”乘车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行为的,医疗费用每年不低于3万元/人(含门、急诊和住院医疗,免赔额100元,90%报销)。
(5)承保保险公司累计赔偿金额无上限。
5.其他事项
(1)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3年,投标总价=年保费×3年。
(2)该保险项目为老年人乘车发生意外伤害时,优先第一理赔项目。
二、投标要求
1. 承保服务:
(1)投标人应具有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随时提供保险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设有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
(3)承诺为投保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2. 理赔服务
(1)投标人应建立老年人乘车意外保险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
(2)被保险人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由老年人本人或公交驾驶员或公交企业管理人员及时通知中标公司,由中标公司派人员现场勘查;
(3)投标人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4)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投标人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3. 投保人数最终以实际发生人数计算。
三、售后服务
1. 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服务窗口并设立专门服务电话,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意见反馈,建立回访制度并及时组织实施回访服务。
2. 中标人应为被保险人提供专人上门服务,并提供人员配备名单。一旦出现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3. 中标人须指派至少1名项目经理,负责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有关内容为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4. 中标人须配备至少5名客户服务专员,作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专职核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
5. 中标人须配备至少10台可用于本项目的自有专用查勘服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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