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地暖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地暖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地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项目已经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9-330212-70-03-8270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暖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延伸段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20.2280亿元
招标控制价:3428293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地暖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数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包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工期要求:交货期:接招标人(项目业主)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安装工期:接招标人(项目业主)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地暖壁挂炉设备的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5)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须委派壹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相关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格式填写。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地暖壁挂炉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项目负责人由实际负责安装施工的联合体一方拟派。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87867792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吴晗晔、毕健敏、贺意波、徐新宇、陈静
联系电话:0574-83033570、1595749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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