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井等三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羊角井等三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零陵区水口山镇羊角井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水口山镇羊角井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零政函【201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零陵区土地开垦费,招标人为零陵区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零陵区水口山镇羊角井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2.2 招标编号:YZRSZB2013-A007;
2.3 总投资额:人民币*******.46元(本项目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以零陵区财政局下达预算为准);
2.4 建设地点:零陵区水口山镇羊角井、长塘、楚阳三个村;
2.5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约34.4公顷;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标准》(TD/ T1013-2000)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内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 本项目作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湘土整发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名单、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2项目负责人应为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人员,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上最新公布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3.4投标人资质、实力、信誉等级等情况经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培训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报名时留存;

3.7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要求,上年度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单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 户 名: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芝城信用社
账 号:9101 2260 0018 9621 1012
(1)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零陵区水口山镇羊角井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开标时第一轮与第二轮依次抽签的顺序号。
5.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2013年 2月1日至2013年 2月7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2报名地点: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区潇水中路169号);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经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证;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3.1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二套,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6.4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 32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的申请人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检、检察部门对报名单位企业的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单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6.5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其他资料2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零陵区国土资源局
地 址:零陵区潇水中路191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55*****292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零陵区潇水中路169号
联 系 人: 秦先生 郭小姐
电 话:134*****188 152*****669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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