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碾子庄河龙潭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随县碾子庄河龙潭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省随县碾子庄河龙潭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碾子庄河龙潭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随县碾子庄河龙潭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自筹配套建设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27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挖清障7.423公里,岸坡护砌5.22公里,堤防加固5.769公里,新建涵闸1座,新建排水涵管9处。

2.2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县淮河镇。

2.3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施工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来(2010年01月起,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5)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不出借资质承诺书(格式附后),不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证明、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度(2009、2010、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原件,于2013年02月21日至2013年0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307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和原件一并提交,原件审查后退还。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5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招标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碾子庄河龙潭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随县水利局

联系人:舒加武

电 话:(07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2座701号

邮 编:430068

联系人:程明霞

电 话:(027)********

传 真:(027)********

电子邮件: TWWZB@126.com

2013年01月31日

附:

不出借资质的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参加 招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不出借资质;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的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参加 招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绝不更换,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的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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