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建党100周年重点节日气氛布置项目(项目编号:J-2101-C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建党100周年重点节日气氛布置项目(项目编号:J-2101-C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建党100周年重点节日气氛布置项目(项目编号:J-2101-C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021年建党100周年重点节日气氛布置项目 (项目编号:J-2101-C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建党100周年重点节日气氛布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101-C015 项目名称:2021年建党100周年重点节日气氛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0处景点布置春节期间展出友谊路与乐园道交口(友谊公园)、友谊路与围堤道交口(渤海证券)、友谊北路与马场道交口(儿童公园)、广东路与琼州道交口广告画布4处点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前全部完工并调试完毕;建党100周年期间,新建宾水道与宾馆西路交口绿化带内、广东路与围堤道交口(西南楼地铁站)、大沽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围堤道与贵州路交口(佟楼公园)、黑牛城道与友谊路交口(新业广场)、大沽南路与奉化道交口(晶采大厦)6处点位,同时对春节期间展出的4处点位进行建党100周年宣传内容调整, 10处点位于2021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调试完毕;国庆期间展出10处点位配合甲方要求适时调整宣传内容,于2021年9月25日全部完工并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绿化景点布置4月25日前完成友谊路沿线花钵花卉栽植工作;4月25日前完成宾水道沿线合计43组花塔的维修、安装及花卉栽植工作;4月25日前完成乐园道沿线合计17组花塔的制做、安装及花卉栽植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磋商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磋商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磋商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磋商供应商提供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磋商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任命书原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5日到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方式:(1)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2)供应商关注“津泽青诚招标咨询”微信公众号“点我报名”获取报名表或点击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RyVFrAP-sxiCzP4iDBe8Q 提取码: ta4c获取报名表。(3)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回传至********21@qq.com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报名登记表内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报名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4)添加微信151*****063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5)报名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6)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063。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磋商供应商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账号:****************12005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01月26日10: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48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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