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镇旅游景区资产使用权竞租公告
罗城镇旅游景区资产使用权竞租公告
乐山犍为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将对罗城镇旅游景区资产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有意向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意向承租人)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罗城景区售货亭
二、标的详情
(一)概况:小售货亭4个,规格为0.8×1.6×2.5(米),大售货亭2个,规格为3×2×2.6(米)。售货亭经营区域为罗城镇游客中心到川主庙沿途旅游景区,具体点位:4个小售货分别放置于梅花桩处、南华宫处,2个大售货亭放置于川主庙内。
(二)经营范围: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特色农产品、特色小吃经营。
(三)年租金起价:小售货亭年租金起价1000元(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大售货亭年租金起价1800元(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元整),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整数倍。租赁期内租金随市场行情适当调整。
(四)竞租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转账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乐山犍为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下午17:00时。未按照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视为意向承租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非意向承租人原因未获得竞租资格的,出租人在竞租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全额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五)租赁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承租人竞租成功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1年。
三、竞租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竞租方式:公开竞租,现场书面报价,竞价高者获得租赁权。
(二)竞租时间:2021年1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
(三)竞租地点:乐山犍为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犍为县玉津镇黄旗大道78号文体中心4楼)
四、意向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价前,意向承租人须在2021年1月28日17:00时前(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将报名材料送至乐山犍为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犍为县玉津镇黄旗大道78号文体中心3楼)。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1、竞租人为自然人: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及盖手印)(若委托报名的须有竞租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及盖手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报名才能进行竞租(不足三家本次竞租终止)。
4、本次竞价所涉标的依其现状进行招租,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凡正式报名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已对本次招租标的现状、包括已知及未知瑕疵和全部招租条件等有关情况完全了解、认可和接受,对本次标的招租不再有任何异议或疑义,自愿参与承租并自行承担因参与本次标的招租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资料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活动的,视为意向承租人的个人行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标的在所在地展示,意向承租人应按公告联系方式与出租人联系了解有关标的查看、咨询,并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等相关事宜。
六、公告发布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租在标的现场、犍为新闻网、犍为旅游公众号及掌上犍为AP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8日
七、经营管理要求
(一)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需在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资料与出租人签订《门市租赁合同》并支付第一年租金,否则出租人将取消竞租人租赁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重新招租。
(二)承租人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如违反规定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相应处罚,出租人可视其情况扣减租赁保证金。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对外转租。一经发现,视为承租人违约,所造成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投资人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退还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并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租赁期限内,租赁资产范围内发生的水、电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承租人承担。
(五)租赁期内,根据县委政府要求需收回资产时,出租人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执行并在规定时间腾退,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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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犍为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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