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新招标:“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项目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进行公开招标,因其中一个投标人电子版和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不符合投标公告要求,做废标处理,总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现重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FJJYXY2020-JZ002
二.项目内容: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凡缺少任何一项均视为无效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该项目服务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福州市具有相应的分支机构:投标人在福州市具有相应的分支机构(供应商须提供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上营业场所在福州市的视为满足要求)(若投标人无法人资格,须取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书面应标承诺函和无犯罪记录承诺函。
9、投标代表如到学院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询。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3日,福建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
1、请各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于7月23日下午3点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教育学院东区楼202国有资产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
2、评标规则:缴交相同的保费情况下,出险后获得赔付最高的为中标人。
3、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将进行院内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上公布。
六.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fjjyxy.com)上公布,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附件: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项目招标文件
福建教育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联系人:张老师
2020年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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