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大溪镇大灵线(新农村至新荣村)道路照明工程--投标邀请书

平和县大溪镇大灵线(新农村至新荣村)道路照明工程--投标邀请书

平和县大溪镇大灵线(新农村至新荣村)道路照明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迅腾电力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鑫仁和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标城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大溪镇大灵线(新农村至新荣村)道路照明工程 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0]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87.9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招标类型:/;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敷设高压电缆、低压电缆,新建125kVA路灯箱式变电站、箱式变基础、8米单叉灯、10.5米单叉灯、13米三叉路灯,以及电力工井、人孔井、路面拆除及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根据建市[2008]48号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第五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95元;发包价:*******.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④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⑤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5日08 时30 分00 秒至2021年01月19日17 时00 分00 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到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宝隆花园2号楼店面D14)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1月25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0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宝隆花园2号楼店面D14)。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01月19日17 时00 分前发送电子邮件:phzzdx@163.com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大溪镇,邮编:363708

电子邮箱:/

电话:138*****230,传真:/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29号新城国际1幢1106室

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phzzdx@163.com

电话:181*****033 ,传真:/

联系人: 小蔡。

监督部门: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大溪镇




公告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平和县大溪镇大灵线(新农村至新荣村)道路照明工程--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1-01-15 15:46:52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01-15 08: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1-01-19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到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宝隆花园2号楼店面D14)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01-25 09:30:00

文件售价:200

元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发布媒体: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源URL: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签: 道路照明 新农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