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城东海大道市政改造工程
陆城东海大道市政改造工程
陆城东海大道市政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 陆城东海大道市政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 工程规模为:本项目道路总长约4068米,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原花圃为混凝土沥青路面、安装镀锌管护栏及相关拆除工程等。本项目造价约为560万元。
2.2 、 工程建设地点:陆丰东海镇东海大道。
2.3 、 计划总工期: 60日历天;
2.4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的施工企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5 、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1 、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原件及承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需要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5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以及各人第二代身份证(主要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6 、 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5.7 、 投标申请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在报名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陆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开具收据,凭收据复印件参加报名,否则不予受理。陆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166中国建设银行陆丰支行。
报名资料一式四份,须是A4纸,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 原件报名备查。
6 、 报名时间、地点:投标申请人可从陆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7 、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招 标人:陆丰市公用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刘 工
联系电话:****-******* 联 系 电 话:0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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