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新建影视产业园区。本项目规规划用地面积66600㎡,建筑面积173932.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72.85㎡,地下建筑面积40759.41㎡。主要包括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海绵城市等。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74679.6248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状况:

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东至其它规划用地,西至生态大街,南至新城乙三路,北至其它规划用地。

总投资(万元):74679.6248

年度投资(万元):74679.6248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项目新建影视产业园区。本项目规规划用地面积66600㎡,建筑面积173932.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72.85㎡,地下建筑面积40759.41㎡。主要包括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海绵城市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023年07月31日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经理级别:[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210(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会议室

招标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12月0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GXTC-A1-*******

********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净经审字【2020】197号、【2020】2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专项债券62%、自筹38%,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0">项目新建影视产业园区。本项目规规划用地面积66600㎡,建筑面积173932.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72.85㎡,地下建筑面积40759.41㎡。主要包括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海绵城市等。建筑各功能及指标如下:

1、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共17层,建筑高度75.3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40472.11㎡,占地面积2127.41㎡。

2、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共17层,建筑高度75.3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40371.92㎡,占地面积2127.41㎡。

3、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共2/5/10层,建筑高度44.1m,结构形式为框架,地上建筑25871.91㎡,地下建筑2144.02㎡,占地面积4742.31㎡。

4、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共2/5/10层,建筑高度44.1m,结构形式为框架,地上建筑25871.91㎡,地下建筑1715.62㎡,占地面积4742.31㎡.

5、地下车库:共D1/1层,建筑高度3.6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450㎡,地下建筑36899.77㎡,占地面积450㎡。

6、开闭所:共1层,建筑高度6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135㎡,占地面积135㎡。

2.2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除发包人供应外的设备、材料采购与保管;项目施工;以及其他工作: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及合同附件内容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东至其它规划用地,西至生态大街,南至新城乙三路,北至其它规划用地。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0年12月26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时间:2023年07月31 日

总 工 期:948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3)投标人具有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3.2许可要求

承担施工的施工单位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房屋建筑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已竣工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3.5.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0年12月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210(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0">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2栋27楼

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周映乔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32@qq.com">********32@qq.com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招标公告

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新建影视产业园区。本项目规规划用地面积66600㎡,建筑面积173932.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72.85㎡,地下建筑面积40759.41㎡。主要包括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海绵城市等。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74679.6248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状况:

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东至其它规划用地,西至生态大街,南至新城乙三路,北至其它规划用地。

总投资(万元):74679.6248

年度投资(万元):74679.6248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项目新建影视产业园区。本项目规规划用地面积66600㎡,建筑面积173932.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72.85㎡,地下建筑面积40759.41㎡。主要包括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海绵城市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023年07月31日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经理级别:[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210(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会议室

招标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12月0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GXTC-A1-*******

********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影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净经审字【2020】197号、【2020】2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专项债券62%、自筹38%,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0">项目新建影视产业园区。本项目规规划用地面积66600㎡,建筑面积173932.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72.85㎡,地下建筑面积40759.41㎡。主要包括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海绵城市等。建筑各功能及指标如下:

1、影片译制产业孵化中心:共17层,建筑高度75.3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40472.11㎡,占地面积2127.41㎡。

2、数字电影发行产业孵化中心:共17层,建筑高度75.3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40371.92㎡,占地面积2127.41㎡。

3、影视创作产业孵化中心:共2/5/10层,建筑高度44.1m,结构形式为框架,地上建筑25871.91㎡,地下建筑2144.02㎡,占地面积4742.31㎡。

4、数字版权及数字修复产业孵化中心:共2/5/10层,建筑高度44.1m,结构形式为框架,地上建筑25871.91㎡,地下建筑1715.62㎡,占地面积4742.31㎡.

5、地下车库:共D1/1层,建筑高度3.6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450㎡,地下建筑36899.77㎡,占地面积450㎡。

6、开闭所:共1层,建筑高度6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135㎡,占地面积135㎡。

2.2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除发包人供应外的设备、材料采购与保管;项目施工;以及其他工作: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及合同附件内容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东至其它规划用地,西至生态大街,南至新城乙三路,北至其它规划用地。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0年12月26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时间:2023年07月31 日

总 工 期:948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3)投标人具有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3.2许可要求

承担施工的施工单位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房屋建筑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已竣工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3.5.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0年12月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210(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0">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2栋27楼

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周映乔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32@qq.com">********32@qq.com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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