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0-G-008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肆拾贰万元整(¥6,4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
采购需求:
1、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单位名称 | 地? 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文化馆、美术馆、名人馆、正道书院、“品苏空间”) | 苏州市人民路2075号 | 33421 |
2 | 苏州市文化馆老馆 | 苏州市观前街127号 | 1659 |
3 | 吴作人艺术馆 | 苏州市双塔定慧寺88号 | 780 |
4 | 苏州版画院 | 苏州市校场桥路8号 | 6000 |
5 | 颜文樑纪念馆 | 苏州市沧浪亭后4号 | 1200 |
6 | 杭鸣时粉画艺术馆 | 苏州市太湖西路1199号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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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业管理范围:
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文化馆、美术馆、名人馆、正道书院、“品苏空间”(苏州市人民路2075号)内部、餐饮服务及外部保洁、秩序维护、工程维修、客服服务及苏州版画院、颜文樑纪念馆、吴作人艺术馆、杭鸣时粉画艺术馆和苏州市文化馆老馆的秩序维护、工程服务和保洁服务。
2.1保洁管理工作要求:
2.1.1负责地段范围内的清洁要求:
门前三包,随时随地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洁要求:所有公共区域要求随时随地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1)剧院、展厅要求:剧院内(含观众厅、主舞台、剧院后区)演出活动前和结束后用吸尘器吸尘保洁1次;每年对地毯、座椅用专业设备和专业清洁剂不少于2次的清洗保洁;巡回清扫室内外走廊、地面等并拖干净;下雨、刮风后要及时擦拖干净。
标准:窗台无沉积,玻璃表面无污迹、手印,干净明亮;剧院内无污迹、垃圾,保持干净整洁;展厅内、外地面无堆积物、污迹、垃圾,目视干净,地面洁净。
(2)建筑物、玻璃顶、门、窗、柱、走廊等要求:
1)建筑物、门、窗、柱、走廊等高度在2米以下部分,每天用干净毛巾巡回擦拭(古建门窗尽量不用水擦拭,彩绘绝对不可碰擦);2米以上所有部分,要求每半月巡回擦拭1次。
2)玻璃顶面及侧面,实行不间断查看,发现污渍及时清除。
标准:目视干净,无积灰;保持玻璃窗透明光亮,墙体洁净无污迹。
3)路面、假山、亭子、小桥、水池等:每天循环保洁,定人定点开放时间内巡回清扫,定期清洗水池每月不少于一次。
标准:地面、台阶干净,无明显泥沙污垢,无堆积物,无积水,无杂草。池水面无杂物,水质良好。
4)公共场地及庭院保洁:每天循环打扫,及时清除绿化带中的杂物和落叶,并确保不损伤绿化。
标准:庭院清洁,绿化带中目视无白色垃圾、落叶堆积等污物。
5)公共座椅、消防设备与其他设备:每天用毛巾擦拭。
标准:无污迹、无积灰。
6)果皮箱(垃圾箱):每天清洗一次,垃圾不超过1/3桶。果皮箱周边无垃圾,无堆积物,无异味。
标准:桶内垃圾及时清理,表面无污物、粘附物;每月消毒一次。
7)窨井:每周冲洗一次,及时排除沟内泥沙、污物等垃圾。
标准:目视无污物,无杂草、青苔、污迹等,排水沟畅通,无堵塞。
8)广告牌及南大门前2米内区域:每天巡回清扫、清除;广告牌每天清擦一次。
标准: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和烟蒂,墙柱面无海报等纸片。
9)屋顶天沟和地面水沟(包括钢构屋面及砼屋面落水):每月检查1次,汛期每日检查1次,每年清洗不少于2次,及时排除屋顶、地面沟内的污物。如天沟和地沟出现堵塞,应及时清理疏通。
标准:排水畅通,无堵塞。
2.1.2办公区域保洁要求(范围:包括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库(场)、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门窗和固定设备等)。
(1)楼道保洁:每日打扫2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大理石地面每天不停地循环推地;每月清洗2次;每日收集2次公共垃圾(节假日、暑寒假除外);清理2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周擦1次楼梯道外墙及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乱堆乱放;检查1遍楼梯内纸屑、烟头不多于2处;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50cm无显著脏污;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灰尘,水泥地面干净无杂物、污迹;楼梯道内外玻璃,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标准:窗台无沉积,玻璃表面无污迹、手印,干净明亮。楼道内外地面无堆积物、污迹、垃圾,目视干净,地面洁净如镜。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厢清洁,每日用吸尘器洗尘1次,每日更换1次地毯,必要时增加更换次数;白天不停循环对电梯厅的地坪进行清洁;每日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电梯地板每周抛光1次;每半月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周清洁1次。
标准: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手印、污迹,灯具、天花板无灰尘,轿厢四壁干净无灰尘,用纸巾擦拭50cm无明显污迹。
(3)地下车库: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每日用拖把拖1次场地;每日将墙面及箱柜上的灰尘掸掉,用湿布擦拭1次用湿布擦拭干净;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周打开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周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
标准: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灰尘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鲜亮,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无污迹、无灰尘。
(4)门卫、岗亭、保洁: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
标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保安岗亭随时保洁,墙面、顶面无积灰;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
2.1.3全馆(含外馆)厕所的保洁要求:
厕所管理制度上墙,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厕所内外做到无纸屑、无果皮(核)、无污水或积水、无粪便、无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等。厕所内部要保持完好,无乱刻乱画,做到地面洁净,屋顶及周围无尘土、灰吊、蛛网,无废弃物。厕所要经常清扫,经常喷药消毒,水冲厕所做到无虫蝇、无臭味。污物筐及时处理,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整洁。开放期间,应确保厕所内卫生纸和擦手纸的正常供应(卫生纸、擦手纸、垃圾袋、洗手液等耗材需由中标单位提供)。
标准:巡回保洁,地面干燥,无水迹、无污迹、无虫蝇、无异味等;保持洗手池干净。空气中无异味。卫生纸和擦手纸质量安全达标。
2.1.4贵宾室、报告厅保洁要求:
对各贵宾室和报告厅每日用吸尘器吸尘保洁1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地毯、布艺沙发、窗帘等使用专业设备和专业清洁剂的清洗保洁(贵宾室和报告厅每使用一次,吸尘保洁1次)。
标准:地面无堆积物、污迹、灰尘、垃圾,保持干净整洁。
2.1.5“中心”和外馆玻璃幕墙保洁服务要求:
对室内和室外所有玻璃幕墙每年不少于1次进行清洗保洁。
标准:清洗后所有玻璃幕墙无污迹、灰尘,外观看上去洁净。
2.1.6“中心”食堂服务要求:
在工作日或活动演出期间安排两名服务人员在食堂进行早餐、午餐、晚餐的分发和保洁卫生工作。
标准: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所有用餐餐具按照食堂管理条例进行清洁和消毒。
2.1.7其他要求:
(1)在以下期间和场所内,应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作为美化环境和气氛烘托之用:
1)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和“十一”;
2)重大活动和公共文化性展览、演出等活动时,重点做好接待室、会议室、贵宾室、剧院、报告厅、展览厅、排练厅、多功能厅等的保洁、清理工作;
(2)垃圾清运
1)每天8:30之前把馆内垃圾清运至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2)垃圾清运过程中无泄漏,不造成二次污染。
3)所有垃圾桶每天清运一次,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到日产日清。
4)落叶季节垃圾和垃圾桶要随时清运和清理。
5)雨天、台风季节要加强排水、排污疏通,及时清理污垢和地面积水。
6)寒冷和下雪季节地面,特别是游客通道,冰迹、水迹、雪迹随时清除。
(3)卫生保洁用具、设备等及时清洁整理,按指定区域堆放。
(4)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确保操作人员和使用人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不干扰使用人正常工作,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苍蝇在飞;抽查楼道、公共区域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1%。
(5)绿化养护与管理
1)做好管理区域的病虫害防治等,对绿地内和路面上产生的柳絮、落叶和枯枝要每天及时清理。
2)草坪成活率在95%以上,无明显的草荒,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等。
3)树木:加强防台风树木的安全管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安全隐患。
4)花坛:有黄叶、落叶和枯枝要每天及时清理。
5)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或侵占等;
6)绿化产生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3、秩序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3.1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接受过两年以上安全护卫或相关训练,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熟悉区域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区域护卫工作;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必备的警用器械,如警棍、钢叉、绑绳等安全护卫工具;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大方、得体,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在执勤时不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讲普通话,可以进行简单英语会话;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2门卫:
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每个出入口至少1人驻守或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配备,其余出入口至少一人值守;按照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闲杂人员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检查,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除“中心”非机动车库外,“中心”的其他区域内禁止驶入和停放非机动车。
3.3巡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12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并排或列队巡逻,规范整齐;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3.4具体岗位要求:
3.4.1门岗秩序维护要求:
24小时负责大门人员车辆进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收发报刊、邮件,填写各类记录表格。
标准:保证馆内秩序安全
3.4.2监控岗秩序维护要求:
24小时对场馆各监控部位进行监视控制,填写各类记录表格。
标准:保证馆内秩序安全
3.4.3展厅的秩序维护要求:
每天定人定岗在各展厅内维持秩序、巡查或排查可疑人员。
标准:保证展厅内秩序安全,配合利用安检设备。
3.4.4公共场所区域秩序维护要求(公共场所区域是指除不对市民开放的区域均为公共场所区域):
定人定岗负责公共场所区域内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根据各个不同岗位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
标准:景观文明游览,文化场所秩序井然,地下车库车辆停放、引导规范有序,门岗保安严格把关,人员进出安全有序;制止市民的不良行为,使市民文明参观,平安出入。
3.4.5办公区域的秩序维护要求:
根据办公区域布局,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对进入办公区域的通道门、报告厅、图书资料室、办公室等通道巡查。
标准: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并确保办公区域安全。
3.4.6白天及夜间的秩序维护要求
(1)所有各部位的清场检查:
闭馆后对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所有各个部位、角落进行彻底、仔细地清场检查,清除各类可疑物品、易燃易爆品和无关人员。
标准:无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藏匿馆内,不留安全隐患。
(2)夜间秩序维护巡更:
防盗、防火报警设备布防后,秩序维护人员进入夜间布防区域外的部位巡更,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巡更路线、巡更点进行所有全方位不留死角巡更;当接到监控室报警指令后,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查看并处置。
标准:遵守规定的巡更时间、巡更线路、巡更点进行巡更。每天检查巡更考勤记录,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
(3)夜间值班:
闭馆后,秩序维护人员定人定岗在门卫、监控、外围等相关重要部位设岗值班。
标准:确保上述岗位夜间安全无事故
(4)消防要求:
熟悉了解馆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懂得防火、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每日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检查记录。
标准:懂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设备扑救火灾,制定应急预案,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5)其它安全工作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举办的展览、演出、接待等活动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标准:确保以上活动安全无事故。
3.4.7安检岗要求:
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及识别方法;按照“逢包必检”的安检要求,负责宣传引导人员进入安检区域。
标准:熟练掌握图像识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外部特征,及时准确观察、识别可疑物;对乘客携带超长、超高、超大的物品(体积大于X光机检测通道),易碎物品(例如:玻璃器皿、工艺品),易损物品(食品、药品、电脑),金属类工具及尖锐类等不宜机检的物品,要及时提醒乘客及手检员进行手检;发现可疑物品,及时向保安队长或主管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负责填写《违禁品登记簿》;负责X光机、显示器、键盘、安检门的保管;在执岗过程中,严格执行“温馨提示”的礼貌用语。
4、工程维修服务工作要求:
4.1设备服务:
4.1.1维修保养范围: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4.1.2维修保养内容:
(1)每天对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2)每周对各展厅灯光进行维护保养;
(3)每月对所有机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标准:每次巡查、维护保养后出具维修保养报告,并存档备查。业主发现问题时,由专人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现场排除故障。如遇较大故障当场无法修复的,应立即汇报甲方指定专业部门人员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修复使用。因维护、维修设备所需更换部件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4.1.3展厅灯光:
每次展览期间对各展厅专业灯光进行调试和维护,并适当辅助美术馆工作人员展厅布展。
4.1.4操作电动叉车和升降平台,工程维护人员会熟练使用。
4.1.5其他事项:
若发生零配件更换的,须得到采购单位认可,并将更换下的设施、配件归还给采购单位。
4.2其他零星维修服务:
其他零星维修服务指更换水龙头、灯管、门锁、瓦工、木工等小维修,更新的易损件或材料费用由采购单位提供。
5、客户服务工作要求:
5.1处理日常接待咨询服务,认真对待业主及服务对象的投诉,建立投诉记录。
5.2正确分理信件,认真登记报刊杂志和挂号信,正确处理特殊邮件(如退信等)。
6、关于展览方面和剧院方面工作的相关要求:
6.1协助展览工作
6.1.1布撤展期间
(1)展品一旦进入公共文化中心所属区域,即刻负责起展品的安全保障;
(2)配合美术馆工作人员进行辅助性布撤展、典藏、公共教育、展览开闭幕式及开放期间的其他工作;
(3)负责升降平台、推行梯、展览用灯具等大型展陈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工作,配备专业人员操作升降平台协助布展(布撤展前一天检查设备,保障电力充足;布撤展期间,根据布展人员的要求,操作设备协助布展;布撤展工作结束后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4)及时清理布撤展工作产生的各种垃圾(建筑工程垃圾由布展公司负责)。
6.1.2展览开幕式及展期内:
(1)常规保安、保洁工作;
(2)开幕式车辆管理工作及高规格保安保洁工作(具体要求根据每次开幕式要求不同而分别制定);
(3)展期内所使用的展览设备的开关与维护。
6.2装拆台及彩排期间:
6.2.1根据剧院人员要求,指引道具车辆进入装卸区域;
6.2.2活动主办方及其委托方装拆台期间,负责场地安全监督;
6.2.3根据活动主办方及其委托方的要求,配合完成接电、拆电、电力保障工作;
6.2.4及时清理舞台区域(含观众厅、舞台及后区)的垃圾。
6.3演出活动期间:
6.3.1演出活动当日贵宾室清洁工作及热水保障;
6.3.2演出活动当日车辆管理工作及高规格保安保洁工作(具体要求根据每次活动要求不同而分别制定);
6.3.3演出活动当日导引、安检、剧院前厅及观众厅内秩序、检票等保障。
7、配置人员要求:现场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保安主管1名,保洁主管1名,维修领班1名。
7.1人员素质要求:
7.1.1保洁人员:
女性,50周岁以下,具有苏州户籍或本地居住证(本市长住人员优先),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中标后人员花名册及简历需提供一份交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备案)。
7.1.2保安人员:
男、女性(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按采购单位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安保人员男女比例),高中(含职高、中专)学历;应具有保卫、秩序维护工作经验的人员(或部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军人优先),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有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大型活动需提供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时不得少于3名持有三级保安员证的保安人员)
7.1.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4名,当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如因无证上岗或失职原因发生的一切消防责任事故、罚款等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7.1.4客服人员(本市长住人员优先):
女性,身高1.62米以上,32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容貌姣好,体形匀称,符合国家公务人员仪容仪表的要求,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能使用电脑处理文档,熟悉接待礼节礼仪,举止大方,有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7.1.5工程人员:
须持有效的相关专业上岗操作证件,具有本工种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会零星维修(维修人员要会瓦工、木工);另外,做好中心演出、展览等活动期间的搬运、布展工作和展厅专业灯光的调试和维护保养工作。
7.1.6重点岗位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监控室值班人员、低压作业电工不少于4人、空调工、叉车工、电梯管理人员、登高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等须持证上岗,不得出现与其他工种人员混岗顶岗。
7.1.7中标后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的整体布局以及保洁、秩序维护、工程维护要求。
7.1.8中标方和委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中心的规章制度,违者依法必究。
7.1.9派驻人员应接受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专业指导、管理和考核。
7.1.10派驻人员的办公场所应接受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的安排。
7.1.11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中标方自行管理,中标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和消防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负,与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无涉。
7.1.12中标单位固定1名负责人员与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指定人员联系工作。
7.2人员仪容仪表规范:
7.2.1衣冠整洁,服装新颖独特,胸佩工作卡,秩序维护必须配备通信联络工具(耳麦);
7.2.2坚持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保证管辖区内财产、人身安全;
7.2.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7.2.4当用户及客人携带物品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7.2.5认真做好各类台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8、其他:
8.1疫情防控开放服务要求:
8.1.1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各场馆开放时间服从所在市(区、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有控,有条件的逐步开放。
8.1.2加强“中心”各场馆开放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展厅展品、设备设施、观众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参观。
8.1.3做好线上和线下的开放公示,“中心”各场馆醒目位置设立“开放须知”告示牌,提醒观众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注意事项和预约信息,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8.1.4依托“文化苏州云”平台实行预约制参观、分时段参观等措施。除周一闭馆外,“中心”各场馆每天设置上午时间段9:30-11:00(预约20人),下午时间段13:00-14:30(预约20人)、14:30-16:00(预约20人),16:00后闭馆。控制瞬间流量、合理设置分段开放时长,确保观众间距。
8.1.5团队参观需提前一周预约,“中心”统一协调安排,进行分时段、间隔性入馆,提倡团队观众不超过20人,避免集中入馆,实行分散式参观,严控人员聚集。
8.1.6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剧院、品客空间等场所暂时关闭),开放时间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有控开放。
8.1.7“中心”各场馆实行入馆必检,观众入馆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文化苏州云”预约信息,待信息确认后配合测温,体温异常或不合格者拒绝入馆。“中心”将对观众信息登记造册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观众基本信息,来自重点疫区的观众主动填写《观众健康状况登记表》。所有信息“中心”将会严格保密,只用于疫情期间配合相关部门追踪和调查。
8.1.8“中心”开放场馆每天消毒两次以上,放置“本场馆已消毒”告示。开放场馆卫生间确保每天消毒三次以上,放置“卫生间已消毒”告示。
8.1.9客服人员、讲解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等近距离服务观众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确保服务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8.1.10“中心”各场馆备有医用消毒液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提供观众使用,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8.1.11为观众免费提供使用的寄存箱、寄存柜、雨伞架、触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8.2紧急事故反应:
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8.3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正常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交通、车辆管理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维持公共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9、人员配置岗位数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