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乌鲁木齐种牛场南草滩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清运)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天山区乌鲁木齐种牛场南草滩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清运)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天山区乌鲁木齐种牛场南草滩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清运)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天山区乌鲁木齐种牛场南草滩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清运)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TF(GK)2021ZF4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单价招标:选取6家垃圾清运公司;
名称 | 要求 | 限价 | 备注 |
双桥 | 10-20公里 | 230元/车 | |
20-30公里 | 360元/车 | ||
30-40公里 | 460元/车 | ||
40-50公里 | 520元/车 | ||
前四后八 | 10-20公里 | 600元/车 | |
20-30公里 | 750元/车 | ||
30-40公里 | 900元/车 | ||
40-50公里 | 1050元/车 | ||
挖掘机 | 链轨260型-夏季 | 330元/小时 | |
链轨260型-冬季 | 370元/小时 | ||
链轨360型-夏季 | 390元/小时 | ||
链轨360型-冬季 | 420元/小时 | ||
装载机 | 250元/小时 | ||
轮式挖掘机 | 150型-夏季 | 320元/小时 | |
150型-冬季 | 330元/小时 | ||
210型-夏季 | 330元/小时 | ||
210型-冬季 | 390元/小时 |
2018年11月-2019年6月天山区区委、区政府根据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安排天山区环卫清运队、天山区征收办、中建集团等单位,在天山区南草滩管委会片区内对乌鲁木齐种牛场所属的大棚房进行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已经于2019年6月结束,产生的测绘费、评估费、搬迁费、拆迁费、清运费在2020年7月核定完毕,委托乌鲁木齐种牛场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中标单位需与乌鲁木齐种牛场、天山区区属相关部门签订三方协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提供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投标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2日(北京时间)
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线上获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并上传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5)项扫描件加盖公章(制作在一个PDF文件中)进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2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七、 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儿窝街道燕儿窝路686号地方国营乌鲁木齐种牛场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 开标时间: 2021年2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儿窝街道燕儿窝路686号地方国营乌鲁木齐种牛场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一、 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项目联系人:覃德娟
邮 箱:********0@qq.com
联系电话:****-*******转8011
传 真:****-*******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国营乌鲁木齐种牛场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儿窝街道燕儿窝路686号地方国营乌鲁木齐种牛场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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