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冀发改函〔2019〕3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40%,自筹资金6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是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区域快线,是国家规划雄安新区区域对外交通“四纵两横”的“一纵”,同时也是雄安新区“一干多支”快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南起雄安新区启动区雄安航站楼站,向北经霸州、永清后进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用地界,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线衔接并实现贯通运营。项目线路全长约86.21km(K71+900~K158+107.600),高架段约65.38km,U槽及过渡段约1.08km,地下段约19.75km。线路设站8座,分别为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雄县站、雄安站、昝岗站、霸州经济开发区站、永清站,其中,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为地下车站,其余5座为高架(地面)车站。线路于永定河北岸区间预留远期接入机场南航站楼条件。
项目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2项目投资:
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297.6亿元。与本工程同期实施部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暂定为25.58亿元。
2.3本项目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总工期为1063日历天。
(2)重要节点工期为2023年2月16日前贯通全部土建结构,2023年6月9日前完成全线铺轨。
(3)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
(1)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及补充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地下物探等全部勘察内容。
(2)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部设计内容。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临时占地、管线迁改、场地准备(含三通一平、交通疏解、道路破复)等工程)、车站工程、区间工程、出入段线、轨道工程(本项目一标段负责全线正线铺轨)、变电所、同期实施部分(仅本项目一标段和三标段涉及)、车辆基地土建工程(含检修库、运用库、工程车库及调机车库、轨道交通指挥中心、物资总库、轨道工程、维修车间、易燃品库及公安办公楼等生产、办公室房屋及附属工程等)、人防工程等工程的施工、联调联试配合、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起点~先期实施段(不含)(桩号K71+900~K93+233.146)及同期实施部分,线路长约21.33公里,本标段工程费投资约63.88亿元,其中包含同期实施部分投资约11.67亿元;
二标段:先期实施段(含)~终点(桩号K93+233.146~K156+890.893),线路长约63.66公里,本标段工程费投资约73.89亿元;
三标段:车辆基地和同期实施部分,本标段工程费投资约39.38亿元,其中包含同期实施部分投资约13.91亿元。
注:各标段具体内容、先期实施段及同期实施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甲级资质(须包含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
2)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1)勘察业绩: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承担过1条设计时速120km/h(含)以上的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城市轨道、市域轨道、城际铁路)勘察项目(仅承担附属设施项目的除外);
2)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承担过1条设计时速120km/h(含)以上的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城市轨道、市域轨道、城际铁路)设计项目(仅承担附属设施项目的除外)。
①一标段和二标段: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竣工/完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条已完成的20km(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额30亿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城市轨道、市域轨道、城际铁路)施工业绩(土建工程业绩中须同时包含正线车站和盾构区间工程内容,且须在同一合同项下;不同项目的组合业绩不予认可;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项目业绩或联合体业绩都予认可)。
②三标段: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竣工/完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城市轨道、市域轨道、城际铁路)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业绩(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项目业绩或联合体业绩都予认可)。
注: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职责分工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即勘察方提供工程勘察业绩,设计方提供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或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
2)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情况提供上述业绩,满足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即可;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
①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
①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
③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设计时速120km/h(含)以上的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城市轨道、市域轨道、城际铁路)设计总体总包(或设计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①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一级注册建造师(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③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竣工/完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已完成的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城市轨道、市域轨道、城际铁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都予认可);
4)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协调、管控等工作,且需要提供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投标人为本项目的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勘察设计总包单位、设计咨询及勘察监理单位;
u.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v.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w.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x.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内容公开的除外);
y.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p、q、u、v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且须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2)如由母公司与子公司共同组建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必须由母公司担任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六家。
(7)其他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均为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进行评审,最多可中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联合体各方以各自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后面标段投标的也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月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和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同时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目前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现场开标的形式,投标人可在自己电脑进行解密)。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3)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
(4)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0312-5620113。
(5)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queryContent-jyfw.jspx?inDates=&ext=&origin=&channelId=431&projectCode=)更新至最新版本。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所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应由经加密(HBT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HBT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HBT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19933381996 电子信箱:lixiang6@sstc20.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8。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第一开标室。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容信路6号院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邮 编:071700 |
邮 编:100080 |
联 系 人:申经理 |
联 系 人:李想、赵悦、魏然、封勋 |
电 话:0312-4078183 |
电 话:0312-4078181/8182、19933381996 |
传 真:/ |
传 真:010-6268825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ixiang6@sstc20.com |
网 址:/ |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
|
账 号:9576032800000067 |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和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同时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1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2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3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4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自备无线路由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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