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速机零库存2项招标公告
减速机零库存2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减速机零库存2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减速机零库存 2 项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减速机零库存 2 项
交货时间:至 ******** 前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
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200 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
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标的同类产品
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
直销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二、投标方业绩要
求:投标方要求提供最近三年以来设备备件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业绩必须包含设备备件类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
复印件,必须上传)。 三、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
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
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
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
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
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
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
(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
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01-16 09:00 至 2021-01-21 08:3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
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1-21 08:3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何勇 联 系 人: 沈丽红
电 话: ****-******* 电 话: ****-*******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规格等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方报价时的参考,待投标方
中标或成交后,如有必要须到使用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认,中标方或成交方必须确保在不改变
现有安装尺寸的情况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现场安装、使用要求。 2、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
方为首次供货的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须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或签订相关的技术协议后再供货;所供
设备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办理结算。
商务要求:二、供货要求: (1)本批次标的物按零库存模式供货,合同标的物数量仅为预估消耗数量,
实际供货数量以买方使用单位的实际消耗数量为准。卖方必须保持标的物的合理储备量,保证买方即需即
送。(2)合同单品种执行量高于中标数量的 10%、金额大于 50 万元(不含税)时,不能供货,否则,超供
部分不予结算。(3)按零库存备货需求要求时间交货,逾期每天将按零库存备货批次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1‰
承担违约金(但累积计算不超过零库存备货批次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10%),逾期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 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委托方合格供应商且中标或成交的合同金额小于 50
万元的,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或成交方为委托方合格供应商且合同金额大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
或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均需缴纳合同总金额(含税)10%的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
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收取保函)。 四、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
合格供应商且中标或成交的合同金额小于 50 万元的,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中标或成交为委托方合格供应商
且合同金额大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或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均需按合同总金额(含
税)的 5%收取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原则上
不收取保函。 五、投标报价要求:以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为准,不允许偏离委托方技术要求、注册资金及
付款方式的要求,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
质量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当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1、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
退货处理;2、向卖方收取产品该项合同(含税)5%的违约金;3、当对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
时,买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卖方索赔;4、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 七、质量异议管理要
求:(1)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2)新增供应商,第一
年供货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3)1 年以上合格供应商,年度质量异议金额
超过 5‰,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若为内部单位或战略供应商需上报公司,集团审批。
二、 采购附件
合同主要条款 1.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4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7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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