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城小区挡土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阳光新城小区挡土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辽源市阳光新城小区挡土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3—0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市阳光新城小区挡土墙工程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部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挡土墙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辽源市阳光新城小区挡土墙工程施工
阳光新城A67#挡土墙、A区毛石挡土墙及电视塔周围栏杆、B7-B8高压电塔周边、B10-B11高压电网周边挡土墙、金刚寺东侧土钉式挡土墙、B区土钉式挡土墙、煤城大街挡土墙工程施工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挡土墙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阳光新城小区
2.4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4 月 30 日,竣工日期:2013年 6 月 30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投标备案手续,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2 月 4 日至 2013 年 2 月 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处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计。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 2013 年 3 月 6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恩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文华 联系电话: 13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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